第七十三条:联邦和州法律的管辖范围

在行使本宪法赋予的立法权时——

  • 甲 国会可以为联邦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制定法律,也可使法律在联邦内外生效;[1]
  • 乙 一个州的立法机构可以为该州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制定法律。



(以下注释文字并非宪法正文的一部分)

修正案记录

(本条文不曾修改)


  1.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