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鞑事略 南宋
宋彭大雅撰 徐霆疏证

    黑鞑之国,即北单于。号大蒙古。沙漠之地有蒙古山,鞑语谓银曰“蒙古”。女真名其国曰“大金”,故鞑名其国曰“大银”。

    其主,初僭皇帝号者,小名曰忒没真,僭号曰“成吉思皇帝”。今者小名兀窟䚟,其耦僭号者八人。

    其子,曰阔端、曰阔除、曰河西䚟、立为伪太子,读汉文书,其师马录事。曰合剌直。

    其相,四人,曰按只䚟、黑鞑人,有谋而能断。曰移剌楚材、字晋卿,契丹人,或称中书侍郎。曰粘合重山,女真人,或称将军。共理汉事;曰镇海,回回人。专理回回国事。

    至草地时,按只䚟已不为矣。粘合重山随屈术伪太子南侵。次年,屈术死,按只䚟代之,粘合重山复为之助。移剌及镇海自号为中书相公,总理国事,镇海不止理回回也。鞑人无相之称,即只称之曰“必彻彻”。必彻彻者,汉语令史也,使之主行文书尔。

    其地,出居庸燕之西北百馀里。则渐高渐阔,出沙井天山县八十里。则四望平旷,荒芜际天,间有远山,初若崇峻,近前则坡阜而已,大率皆沙石。

    所见沙石亦无甚大者,只是碎沙小石而已。

    其气候,寒冽,无四时八节。如惊蛰无雷。四月、八月常雪,风色微变。近而居庸关北,如官山、金莲川等处,虽六月亦雪。

    自草地回程,宿野狐岭下,正是七月初五日,早起极冷,手足俱冻。

    其产,野草。四月始青,六月始茂,至八月又枯,草之外咸无焉。

    其畜,牛、犬、马、羊、橐驼。胡羊则毛氄而扇尾,汉羊则曰“骨律”。橐驼有双峰者、有孤峰者、有无峰者。

    见草地之牛纯是黄牛,其大与江南水牛等,最能走,既不耕犁,只是拽车,多不穿鼻。

    其居,穹庐。即毡帐。无城壁栋宇,迁就水草无常。鞑主日徙帐以从校猎,凡伪官属从行,曰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舆之四角,或植以杖,或交以板,用表敬天,谓之饭食车。派而五之,如蚁阵萦纡,延袤十五里,左右横距及其直之半。得水则止,谓之定营。主帐南向独居前列,妾妇次之,伪扈卫及伪官属又次之。凡鞑主猎帐所主,皆曰“窝里陀”。其金帐,柱以金制,故名。凡伪嫔妃与聚落群起,独曰“大窝里陀”者。其地卷阿负坡阜,以杀风势,犹汉移跸之所,亦无定止,或一月,或一季迁耳。

    至草地时立金帐,想是以本朝皇帝亲遣使臣来,故立之以示壮观。前纲邹奉使至不曾立,后纲程大使、更后纲周奉使至皆不立。其制即是草地中大毡帐,上下用毡为衣,中间用柳编为窗眼透明,用千馀条索拽住门阈与柱,皆以金裹,故名。中可容数百人。鞑主帐中所坐胡床,如禅寺讲座,亦饰以金。后妃等第而坐,如构栏然。穹庐有二样。燕京之制,用柳木为骨,正如南方挂罳,可以卷舒。面前开门,上如伞骨,顶开一窍,谓之天窗,皆以毡为衣,马上可载。草地之制,用柳木织成硬圈,径用毡鞔定,不可卷舒,车上载行。水草尽则移,初无定日。

    其食,肉而不粒。猎而得者,曰兔、曰鹿、曰野彘、曰黄鼠、曰顽羊,其脊骨可为杓。曰黄羊、其背黄,尾如扇大。曰野马、如驴之状。曰河源之鱼。地冷可致。牧而庖者,以羊为常,牛次之,非大燕会不刑马。火燎者十九,鼎烹者十二三,脔而先食,然后食人。

    住草地一月馀,不曾见鞑人杀牛以食。

    其饮,马乳与牛羊酪。凡初酌,甲必自饮,然后饮乙。乙将饮,则先与甲、丙、丁呷,谓之口到。甲不饮,则转以饮丙。丙饮讫,勺而酬乙,乙又未饮,而饮丁,丁如丙礼。乙才饮讫,勺而酬甲,甲又序勺以饮丙、丁,谓之换盏。本以防毒,后习以为常。

    其味,盐一而已。

    出居庸关,过野狐岭,更千馀里,入草地,曰界里泺。其水暮沃而夜成盐,客人以米来易,岁至数千石。更深入,见鞑人所食之盐曰斗盐,其色白于雪,其状大于牙,其底平于斗,故名斗盐,盖盐之精英者。愈北,其地多碱,其草宜马。

    其爨,草炭。牛马粪。

    其灯,草炭以为心,羊脂以为油。

    其俗,射猎。凡其主打围,必大会众,挑土以为坑,插木以为表,维以毳索,系以毡羽,犹汉兔罝之智,绵亘一二百里间。风飏羽飞,则兽皆惊骇,而不敢奔逸,然后蹙围攫击焉。

    见其行下鞑户,取毛索及毡,亦颇以为苦。沿路所乘铺马,大半剪去其鬃,扣之,则曰:“以之为索,纳之窝里陀,为打猎用。”围场自九月起,至二月止。凡打猎时,常食所猎之物,则少杀羊。

    其冠,被发而椎髻,冬帽而夏笠,妇顶故姑。

    见故姑之制,用画木为骨,包以红销金帛。顶之上,用四五尺长柳杖,或铁打成杖,包以青毡。其向上人,则用我朝翠花或五采帛饰之,令其飞动;以下人,则用野鸡毛。妇女真色,用狼粪涂面。

    其服,右衽而方领。旧以毡毳革,新以纻丝金线,色以红紫绀绿,纹以日月龙凤,无贵贱等差。

    尝考之,正如古深衣之制,本只是下领,一如我朝道服领,所以谓之方领。若四方上领,则亦是汉人为之,鞑主及中书向上等人不曾着。腰间密密打作细折,不计其数,若深衣止十二幅,鞑人折多尔。又用红紫帛撚成线,横在腰上,谓之腰线,盖欲马上腰围紧束突出,采艳好看。

    其言语,有音而无字,多从假借而声称。译而通之,谓之通事。

    其称谓,有小名而无姓,心有所疑,则改之。

    见其自上至下,只称小名,既不曾有姓,亦无官称。如管文书则曰“必彻彻”,管民则曰“达鲁花赤”,环卫则曰“火鲁赤”。若宰相,即是楚材辈,自称为“中书相公”;若王楫,则自称曰“银青荣禄大夫”、“御史大夫”、“宣抚使”、“入国使”尔,初非鞑主除授也。

    其礼,交抱以揖,左跪以为拜。

    见其交抱,即是厮搂。

    其位置,以中为尊,右次之,左为下。

    其正朔,昔用十二支辰之象,如子曰鼠儿年之类。今用六甲轮流,如曰甲子年正月一日或三十日。皆汉人、契丹、女真教之。若鞑之本俗,初不理会得,但是草青则为一年,新月初生则为一月。人问其庚甲若干,则倒指而数几青草。

    在燕京宣德州,见有历书,亦印成册。问之,乃是移剌楚材自算、自印造、自颁行,鞑主亦不知之也。楚材能天文,能诗,能琴,能参禅,颇多能。其髭髯极黑,垂至膝,常绾作角子,人物极魁梧。

    其择日行事,则视月盈亏以为进止,朏之前,下弦之后,皆其所忌。见新月必拜。

    其事,书之以木板,惊蛇屈蚓,如天书符篆,如曲谱五凡工尺,回回字殆兄弟也。

    尝考之,鞑人本无字书,然今之所用,则有三种。行于鞑人本国者,则只用小木,长三四寸,刻之四角,且如差十马,则刻十刻,大率只刻其数也。其俗淳而心专,故言语不差。其法,说谎者死,故莫敢诈伪。虽无字书,自可立国。此小木即古木契也。行于回回者,则用回回字,镇海主之。回回字只有二十一个字母,其馀只就偏傍上揍成。行于汉人、契丹、女真诸亡国者,只用汉字,移剌楚材主之,却又于后面年月之前镇海亲写回回字,云付与某人,此盖专防楚材,故必以回回字为验,无此则不成文书,殆欲使之经由镇海,亦可互相检柅也。燕京市学多教回回字及鞑人译语,才会译语,便做通事,便随鞑人行打,恣作威福,讨得撒花,讨得物事吃。契丹、女真元自有字,皆不用。

    其印,曰“宣命之宝”,字文叠篆而方径三寸有奇,镇海掌之,无封押以为之防。事无巨细,须伪酋自决。楚材、重山、镇海同握鞑柄。凡四方之事,或未有鞑主之命,而生杀予夺之权已移于弄印者之手。

    尝考之,只是见之文书者,则楚材、镇海得以行其私意,盖鞑主不识字也。若行军用师等大事,只鞑主自断,又却与其亲骨肉谋之,汉儿及他人不与也。每呼鞑人为自家骨头,虽至细交讼事,亦用撒花,直造鞑主之前,然终无予决而去。

    其占筮,则灼羊之枚子骨,验其文理之逆顺,而辨其吉凶。天弃天予,一决于此,信之甚笃,谓之“烧琵琶”。事无纤粟不占,占必再四不已。

    随一行使命至草地,鞑主数次烧琵琶,以卜使命去留,想是琵琶中当归,故得遣归。烧琵琶即钻龟也。

    其常谈,必曰“托着长生天底气力、皇帝底福荫”;彼所为之事,则曰“天教恁地”;人所已为之事,则曰“天识着”,无一事不归之天。自鞑主至其民,无不然。

    其赋敛,谓之差发,类马而乳,犀羊而食,皆视民户畜牧之多寡而征之,犹汉法之上供也。置蘸之法,则听诸酋头项自定差使之久近。汉民除工匠外,不以男女,岁课城市丁丝二十五两,牛羊丝五十两;谓借过回回银,买给往来使臣食过之数。乡农身丝百两。米则不以耕稼广狭,岁户四石。漕运银纲合诸道,岁二万铤。旁蹊曲径而科敷者,不可胜言。

    所过沙漠,其地自鞑主、伪后、太子、公主、亲族而下,各有疆界。其民户皆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马你为差发。盖鞑人分管草地,各出差发,贵贱无有一人得免者。又有一项,各出差发,为各地分蘸中之需,上下亦一体,此乃草地差发也。至若汉地差发,每户每丁以银折丝绵之外,每使臣经从调遣军马、粮食、器械及一切公上之用,又逐时计其合用之数,科率民户。诸亡国之人甚以为苦,怨愤彻天,然终无如之何也。鞑主不时自草地差官,出汉地定差发。在燕京,见差胡丞相来,黩货更可畏,下至教学行及乞儿行,亦出银作差发。燕京教学行有诗云:“教学行中要纳银,生徒寥落太清贫。金马玉堂卢景善,明月清风范子仁。李舍才容讲德子,张斋恰受舞雩人。相将共告胡丞相,免了之时捺杀因。”此可见其赋敛之法。

    其贸易,以羊马、金银、缣帛。

    其贾贩,则自鞑主以至伪王、诸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民而衍其息。一铤之本,展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铤。或市百货而懋迁,或托夜偷而责偿于民。

    见鞑人只是撒花,无一人理会得贾贩。自鞑主以下,只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贾贩以纳息。回回或自转贷与人,或自多方贾贩,或诈称被劫而责偿于州县民户。太率鞑人止欲纻丝、铁鼎、色木,动使不过衣食之需,汉儿及回回等人贩入草地,鞑人以羊马博易之。鞑俗真是道不拾遗,然不免有盗,只诸亡国之人为之。回回又以物置无人之地,却远远卓望,才有人筑着,急来昏赖。回回之狡心最可畏,且多技巧,多会诸国言语,直是了得。

    其官称,或僭国王、或权皇帝、或郡王、或宣差。诸国亡俘,或曰中书丞相,或将军、或侍郎、或宣抚运使,随所自欲而盗其名,初无宣麻制诰之事。

    考之,鞑人初未尝有除授及请俸,鞑主亦不晓官称之义为何也。鞑人止有虎头金牌、平金牌、平银牌。或有劳,自出金银,请于鞑主,许其自打牌,上镌回回字,亦不出于“长生天底气力”等语尔。外有亡金之大夫,混于杂役,堕于屠沽,去为黄冠,皆尚称旧官。王宣抚家有催车数人,呼“运使”,呼“侍郎”。长春宫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免贱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惨伤也。

    其民户体统,十人谓之排子头,自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各有长。

    其国禁,草生而斸地者,遗火而𤑔草者,诛其家;拾遗者、履阈者、棰马之面目者、相与淫奔者,诛其身;食而噎者、口鼻之衄者,罪其心之不吉;轴毳帘而外者,责其系鞑主之颈;骑而相向者,其左而过,则谓之相顺;食人以肉,而接以左手,则谓之相逆;酌乳酪而倾器者,谓之断后;遭雷与火者,尽弃其资畜而逃,必期年而后返。

    见鞑人每闻雷霆,必掩耳屈身至地,若軃避状。

    其赏罚,则俗以任事为当然,而不敢以为功。其相与告戒,每曰“其主遣我火里去、或水里去”,则与之去,言及饥寒艰苦者,谓之“䚟”。䚟者,不好之谓。故其国平时无赏。惟用兵战胜,则赏以马,或金银牌,或纻丝段。陷城则纵其掳掠子女玉帛。掳掠之前后,视其功之等差,前者插箭于门,则后者不敢入。有过则杀之,谓之“按打奚”,不杀则罚充八都鲁军。犹汉之死士。或三次、四次,然后免其罪之至轻者,没其资之半。

    见其一法最好,说谎者死。

    其犯寇者,杀之,没其妻子、畜产,以入受寇之家。或甲之奴盗乙之物,或盗乙之奴物,皆没甲与奴之妻子、畜产而杀其奴及甲,谓之断案主。其见物则欲,谓之“撒花”。予之则曰“捺杀因”,鞑语“好”也。不予则曰“冒乌”,鞑语“不好”也。撒花者,汉语觅也。

    其骑射,则孩时绳束以板,络之马上,随母出入。三岁,以索维之鞍,俾手有所执,从众驰骋。四五岁,挟小弓短矢。及其长也,四时业田猎。凡其奔骤也,跂立而不坐,故力在跗者八九,而在髀者一二。疾如飙至,劲如山压,左旋右折如飞翼,故能左顾而射右,不持抹秋而已。

    其步射,则八字立脚,步阔而腰蹲,故能力而穿札。

    见鞑靼耆婆在野地生子,才毕,用羊毛揩抹,用羊皮包裹,束在小车内,长四五直尺,阔一尺,耆婆径挟之马上而行。

    其马野牧,无刍粟,六月餍草始肥。牡者四齿则扇,故阔壮而有力,柔顺而无性,能风寒而久岁月;不扇则反是,且易嘶骇,不可设伏。蹄锲薄而怯石者,叶以铁或以板,谓之脚涩。凡驰骤,勿饱。凡解鞍,必索之而仰其首,待其气调息平,四蹄冰冷,然后纵其水草。牧者谓之“兀剌赤”,回回居其三,汉人居其七。

    尝考鞑人养马之法,自春初罢兵后,凡出战好马,并恣其水草,不令骑动。直至西风将生,则取而空之,絷于帐房左右,啖以些少水草。经月后,膘落而实,骑之数百里,自然无汗,故可以耐远而出战。寻常正行路时,并不许其吃水草。盖辛苦中吃水草,不成膘而生病。此养马之良法。南人反是,所以马多病也。其牡马,留十分壮好者作移剌马种外,馀者多扇了,所以无不强壮也。移剌者,公马也,不曾扇,专管骒马群,不入扇马队。扇马、骒马各自为群队也。凡马,多是四五百疋为群队,只两兀剌赤管,手执鸡心铁檛以当鞭棰,马望之而畏。每遇早晚,兀剌赤各领其所管之马,环立于主人之帐房前,少顷各散去。每饮马时,其井窟止可饮四五马,各以资次先后,于于自来,饮足而去,次者复至。若有越次者,兀剌赤远挥铁檛,俯首驻足,无或敢乱,最为整齐。其骒马群,每移剌马一疋,管骒马五六十疋。骒马出群,移剌马必跤踢之使归,或他群移剌马逾越而来,此群移剌马必咬踢之使去,摰而有别,尤为可观。

    其鞍辔轻简,以便驰骋,重不盈七八斤。鞍之雁翅,前竖而后平,故折旋而膊不伤。𩍐圆,故足中立而不偏;底阔,故靴易入。缀𩍐之革,手揉而不硝,灌以羊脂,故受雨而不断烂;阔不逾一寸,长不逮四搃,故立马转身至顺。

    其军,即民之年十五以上者,有骑士而无步卒,人二三骑,或六七骑,五十骑谓之一紏。都由切,即一队之谓。武酋切。健奴自鸠为伍,专在主将之左右,谓之八都鲁军,曩攻河西、女真诸国,驱其人而攻其城。

    往来草地,未尝见有一人步行者。其出军,头目人骑一马,又有五六疋或三四疋马自随,常以准备缓急,无者亦须一二疋。

    其军器,有柳叶甲、有罗圈甲;革六重。有顽羊角弓;角面连靶,通长三尺。有响箭、即鸣镝也。有驼骨箭、有批针箭,剡木以为栝,落雕以为翎;有环刀,效回回样,轻停而犀利,靶小而褊,故运掉也易;有长、短枪,刃板如凿,故着物不滑,可穿重札;有旁牌,以革编筱,否则以柳,阔三十寸,而长则倍于阔之半;有团牌,特前锋臂之,下马而射,专为破敌之用;有铁团牌,以代兜鍪,取其入阵转旋之便;有拐子木牌,为攻城避炮之具。每大酋头项各有一旗,只一面而已,以次人不许置。常卷常偃,凡遇督战,才舒即卷。攻城则有炮,炮有棚,棚有网索,以为挽索者之蔽。向打凤翔,专力打城之一角,尝立四百座。其馀器具,不一而足。论其长技,弓矢为第一,环刀次之。

    尝考之,鞑人始初草昧,百工之事,无一而有。其国除孳畜外,更何所产?其人椎朴,安有所能?止用白木为鞍桥,鞔以羊皮,𩍐亦剜木为之。箭镞则以骨,无从得铁。后来灭回回,始有物产,始有工匠,始有器械。盖回回百工技艺极精,攻城之具尤精。后灭金虏,百工之事,于是大备。

    其军粮,羊与泲马。手捻其乳曰泲。马之初乳,日则听其驹之食,夜则聚之以泲,贮以革器,澒洞数宿,味微酸,始可饮,谓之“马你子”。才犯他境,必务抄掠,孙武子曰“因粮于敌”是也。

    常见其日中泲马你矣,亦尝问之,初无拘于日与夜。泲之之法,先令驹子啜,教乳路来,却赶了驹子,人自用手泲,下皮桶中,却又倾入皮袋撞之,寻常人只数宿便饮。初到金帐,鞑主饮以马你,色清而味甜,与寻常色白而浊、味酸而膻者大不同,曰“黑马你”,盖滑则似黑。问之,则云︰“此实撞之七八日,撞多则愈清,清则气不膻。”只此一次得饮,他处更不曾见。玉食之奉如此。又两次金帐中送葡萄酒,盛以玻璃瓶,一瓶可得十馀小盏。其色如南方杮漆,味甚甜,闻多饮亦醉,但无缘得多耳。回回国贡来。

    其行军,常恐冲伏。虽偏师,亦必先发精骑,四散而出,登高眺远,深哨一二百里间,掩捕居者、行者,以审左右前后之虚实,如某道可进、某城可攻、某地可战、某处可营、某方有敌兵、某所有粮草,皆责办于哨马回报。如大势军马并力猬奋,则先烧琵琶,决择一人以统诸部。

    见鞑人未尝屯重兵于城内。所过河南北郡县,城内并无一兵,只城外村落有哨马星散摆布。忽遇风尘之警,哨马响应,四向探刺,如得其实,急报头目及大势军马也。

    其营,必择高阜,主将驻帐必向东南,前置逻骑,鞑语“托落赤”,分番警地。惟前面无军营。帐之左右与夫帐后诸部军马,各归头项,以席而营。营又贵分,务令疏旷,以便刍秣。营留二马,夜不解鞍,以防不测。营主之名,即是夜号。一营有警,则旁营备马,以待追袭,馀则整整不动也。惟哨马之营则异于是,主者中据,环兵四表,传木刻以代夜逻。即汉军传箭法。秣马营里,使无奔逸。未暮而营具火,谓之“火铺”。及夜,则迁于人所不见之地,以防夜劫,而火铺则仍在于初营之所,达晓不动也。

    见其多用狗铺。其下营,直是日早,要审观左右形势。

    其阵,利野战,不见利不进。动静之间,知敌强弱。百骑环绕,可裹万众;千骑分张,可盈百里。摧坚陷阵,全藉前锋;衽革当先,例十之三。凡遇敌阵,则三三五五四五,断不簇聚,为敌所包。大率步宜整而骑宜分。敌分亦分,敌合亦合,故其骑突也,或远或近,或多或少,或聚或散,或出或没,来如天坠,去如电逝,谓之“鸦兵撒星阵”。其合而分,视马棰之所向;其分而合,听姑诡之声以自为号。自迩而远,俄顷千里。其夜聚,则望燎烟而知其所战宜。极寒无雪,则磨石而祷天。

    见鞑人行军,只是一个不睹,是蛮逼而已。彼亦是人,如何不怕死?但自用师南侵日,少曾吃亏,所以胆愈壮而敢无状也。鞑人粮食,固只是羊马随行,不用运饷。然一军中宁有多少鞑人?其馀尽是亡国人之。鞑人随行羊马自食尚不足,诸亡国之人亦须要粮米吃,以是知不可但夸鞑人之强,而不思在我自强之道也。

    其破敌,则登高眺远,先相地势,察敌情伪,专务乘乱。故交锋之始,每以骑队径突敌阵,一冲才动,则不论众寡,长驱直入,敌虽十万,亦不能支。不动则前队横过,次队再撞。再不能入,则后队如之。方其冲敌之时,乃迁延时刻,为布兵左右与后之计。兵既四合,则最后至者一声姑诡,四方八面响应齐力,一时俱撞。此计之外,或臂团牌,下马步射,一步中镝,则两旁必溃,溃则必乱,从乱疾入敌。或见便以骑蹙步,则步后驻队,驰敌迎击。敌或坚壁,百计不中,则必驱牛畜,或鞭生马,以生搅敌阵,鲜有不败。敌或森戟,外列拒马,绝其奔突,则环骑疏哨,时发一矢,使敌劳动。相持稍久,敌必绝食,或乏薪水,不容不动,则进兵相逼。或敌阵已动,故不遽击,待其疲困,然后冲入。或其兵寡,则先以土撒,后以木拖,使尘冲天,敌疑兵众,每每自溃;不溃则冲,其破可必。或驱降俘,听其战败,乘敌力竭,击以精锐。或才交刃,佯北而走,诡弃辎重,故掷黄白,敌或谓是诚败,逐北不止,冲其伏骑,往往全没。或因真败而巧计取胜,只在乎彼纵此横之间,有古法之所未言者。其胜则尾敌袭杀,不容逋逸;其败则四散迸,追之不及。

    其军马将帅,旧谓之十七头项:忒没真、即成吉思,死后,其军马兀窟䚟之母今自领之。伪大太子拙职、已杀死了。伪二太子茶合䚟,见出戍回回国。伪三太子兀窟䚟、即今鞑主。伪四太子驼栾、自河南归,病死。已上四人并忒没真子。忒没哥窝真、或呼为窝陈,又呼为袅圣大王,乃忒没真弟。按只䚟、忒没真之侄,兀窟䚟之弟。拨都马、忒没真之婿。白厮马、一名白厮卜,即白鞑伪太子、忒没真婿、伪公主阿剌罕之前夫。暮花里国王、黑鞑人,刀博窝之父,察剌温之祖也。纥忒郡王、黑鞑人。萧夫人、契丹人,专管投拜户炮车。阿海、契丹人,元在德兴府。秃花、即阿海之弟,元在宣德府。明安、契丹人,今燕京大哥行省憨塔卜其子也。刘伯林,汉人中第一万户。兵数多寡,不得而知。但一夫而数妻,或一妻而数子,昔稀今稠,则有增而无减。今之头项,又不知其几,老酋宿将,死者过半。曩与金虏交兵,关河之间,如速不䚟、忒没䚟、塔察儿、今名倴盏。按察儿却尚无恙,然战争不休,则续能兵者,又似不乏。

    见其俗,一夫有数十妻,或百馀妻,一妻之畜产至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今鞑主兀窟䚟丙午生,胡而黑,鞑人少髯,故胡多必贵也。在金帐前,忽见鞑主同一二人出帐外射弓,只鞑主自射四五箭,有二百步之远,射毕,即入金帐。

    其头项分戍,则窝真之兵在辽东,茶合䚟之兵在回回,拨都附马之兵在河西,各有后顾之忧。黑鞑万户八人,人不满万,但伯叔、兄弟、子侄、亲戚之兵不隶万户之数。汉地万户四人,如严寔之在郓州,今东平府是也。则有山东之兵;史天翼即史三。之在真定,则有河东、河北之兵;张柔之在满城,保州属县。则有燕南之兵;刘黑马伯林之子。之在天城,西京属县。则有燕蓟山后之兵。他虽有领众者,俱不若此四人兵数之多、事力之强也。如辽东、河西、回回诸国之兵,又在汉万户之外。

    在草地,见其头目、民户车载辎重及老小畜产尽室而行,数日不绝,亦多有十三四岁者。问之,则云︰“此皆鞑人调往征回回国,三年在道,今之年十三四岁者,到彼则十七八岁,皆已胜兵。回回诸种尽已臣服,独此一种回回,正在西川后门相对。其国之城三百里,出产甚富,地暖,产五谷果木,瓜之大合抱,至今不肯臣服。茶合䚟征之数年矣,故此更增兵也。”

    其残虐诸国,已破而无争者,东南曰白鞑、金虏;女真。西北曰柰蛮,或曰乃满。曰乌鹆,曰速里,曰撒里达、曰抗里;回回国名。正北曰达塔,即兀鲁速之种。曰蔑里乞;正南曰西夏。已争而未竟者,东曰高丽;曰辽东万奴,即女真大真国。厥相王贤佐,年馀九十,有知来之明;东北曰妮叔,曰那海益律于,即狗国也。男子面目拳块而乳有毛,走可及奔马,女子姝丽。鞑攻之而不能胜。曰斛速益律于;水鞑靼。西南曰木波;西蕃部领,不立君。西北曰克鼻梢,回回国,即回纥之种。初顺鞑,后叛去,阻水相抗。忒没真生前常曰:“非十年工夫,不可了手;若待了手,则残金种类又繁盛矣。不如留茶合䚟镇守,且把残金绝了,然后理会。”癸巳年,茶合䚟尝为其太子所劫。曰胫笃;黑回回。其地不雨,卖水以为国。正北曰呷辣吸绍。黑契丹,一名契丹,一名大丹,即大石林国。或削其国,或俘其众,如高丽、万奴、狗国、水鞑靼、木波皆可置而不问,惟克鼻梢一国稍武,馀烬不扑,则有燎原之忧,此鞑人所必争者。

    见王楫云︰“某向随成吉思攻西夏。西夏国俗,自其主以下,皆敬事国师。凡有女子,必先以荐国师,而后敢适人。成吉思既灭其国,先脔国师。国师者,比丘僧也。某后随成吉思攻金国凤翔府,城破而成吉思死。嗣主兀窟䚟含哀云:‘金国牢守潼关、黄河,卒未可破。我思量凤翔通西川,西川投南,必有路可通黄河。’后来遂自西川迤逦入金、房,出浮光,径造黄河之里,竟灭金国。”盖鞑人专求马蹄实路。又使命临发草地,楚材说与大使︰“你[上瞒下心]只恃着大江,我朝马蹄所至,天上天上去,海里海里去。”

    其从军而死也,驼其尸以归,否则罄其资橐而瘗之。

    见其死于军中者,若奴婢能自驼其主尸首以归,则止给以畜产;他人致之,则全有其妻奴畜产。

    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若忒没真之墓,则插矢以为垣,阔逾三十里。逻骑以为卫。

    见忒没真墓在泸沟河之侧,山水环绕。相传云,忒没真生于此,故死葬于此,未知果否。

    黑鞑事略终

    初归自草地,尝编叙其土风习俗。及至鄂渚,与前纲书状官彭大雅解后,各出所编,以相参考,亦无大辽绝。遂用彭所编者为定本,间有不同,则复疏于下方。然此亦止述大略,其详则见之《北征日记》云。嘉熙丁酉孟夏朔,永嘉徐长孺书。
    是编为翏生借王太史家藏宋刻本抄寄。嘉靖壬寅秋八月上旬。
    是编为故太史王懋中氏家藏,余近于其弟上舍君处借录,秋日苦短,继之焚膏始讫,同志者当谅余衷云。嘉靖丁巳秋九月望夜,勾吴茶梦道人姚咨识于华秋官之寒绿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