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溪口汪忍斋集后
作者:金瑶 
本作品收录于《金栗斋先生文集/卷10

古语虽有“必有忍”[1],“小不忍”[2]之说,是翁所取当出张公艺[3]。为是处家之道,固所当忍,然必先有执而忍以行之,其乃有济[4]。若徒恃夫忍,则不可。张氏至公艺已九世,今其所施设虽不可槩见,然其所以防范乎人心,能使其久而不散;匡持乎庶务,能使其久而不乖;经纪乎业产储积,能使其久而不耗不匮,必有经常可久之道、画一不移之规。继世相传,执之定而行之安,有不容轻越而故犯者。如是而复有小不率焉,乃公艺得以恕道行之,而亦不至坏吾家法。此忍之所以可行,而九世之传端有赖也。非谓张氏之先止于一忍,而公艺之忍别无所循执而块然[5]抱此也。

予闻是翁非徒有公艺之心者,以是名斋,冀有以世其后[6]如张氏云耳。今诸家徒悉忍之义,间及公艺事者,又未尝指出此意。予惧公艺之意不白于天下,而是翁名斋之义重为累焉,因附见之。

  1. 必有忍:语出《尚书·君陈》“必有忍,其乃有济”,强调忍耐为成事之基。
  2. 小不忍:语出《论语·卫灵公》“小不忍则乱大谋”,指小事不忍耐会破坏大局。
  3. 张公艺:唐代张公艺,九世同居,以“忍”治家,高宗问其法,书百“忍”字以对。
  4. 有济:有所成就。《尚书》“必有忍,其乃有济”。
  5. 块然:孤立无依貌,此指空守“忍”而无制度规范。
  6. 世其后:使后世继承。“世”,动词,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