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宗实录
卷一
 

    起藩邸,尽贞元二十一年二月。

    方本不载《实录》,云:诸本《顺宗实录》,皆以附《外集》。然李汉《序》谓又有《注论语》十卷,传学者;《顺宗实录》五卷,列于史书,不在集中。则知《实录》固不必附也。今按:李汉之说,据当时而言之,似未为失,然其为害,已足使笔解亡逸,无复真本。《实录》窜易,不成全书,是则皆李汉之为也。方氏不察,而从其说,既已误矣。况今去公之时,又益以远,比之当日事体,又大不同。故其片文只字,名为公之作,而决可知其非伪者,皆当收拾,使无失坠,乃为真能好公之文者,固不当以一时茍简之论为限断,而直有所遗也。故今于《实录》,姑仍《外集》,而详加校定,庶几犹足以见公笔削之大指云。《旧史》公传云:“时谓愈有史笔,及撰《顺宗实录》,繁简不当,叙事拙于取舍,颇为当代所非。穆宗文宗,尝诏史臣添改,时愈婿李汉、蒋系在显位,诸公难之,而韦处厚别撰《顺宗实录》三卷。”且公《进实录表状》所云,乃监修李吉甫,以韦处厚所撰未周,悉令臣重修。而《旧传》反谓所撰不当,处厚别撰三卷,误矣。《新史》又云:“自韩愈为《顺宗实录》,议者哄然不息,卒窜定无全篇。”按《路隋传》,文宗嗣位,隋以宰相监修国史。初,韩愈撰《顺宗实录》,书禁中事太切直,宦寺不喜,訾其非实。帝诏隋刊正。隋建言卫尉卿周君巢、谏议大夫王彦威、给事中李固言、史官苏景胤,皆言改修非是。夫史册者,褒贬所在。匹夫善恶,尚不可诬,况人君乎?议者至引隽不疑、第五伦为比,以蔽聪明,臣宗闵、臣僧孺,谓史官李汉、蒋系皆愈之婿,不可参撰,俾臣得下笔,臣谓不然。且愈所书,已非自出,元和以来,相循逮今,虽汉等以嫌无害,公议请条示甚谬误者,付史官刊定。有诏:摘贞元、永贞间数事为失实,余不复改。汉等亦不罢。由是观之,则公于元和十年夏,进此《实录》后,才一刊正,是文宗朝所特改者,贞元、永贞间数事耳。《旧史》以为“韦处厚别撰”者固非,而《新史》又谓“卒窜定无全篇”者亦非也。司马温公《考异》云:景祐中,编次《崇文总目》,《顺宗皇帝实录》有七本,皆五卷,题云“韩愈等撰”,五本略而二本详,编次者两存之。其中多异同,然则是非取舍,后世安所折衷耶?终之唯公之信而已。此《新史》所以采摭无遗,且以公为知言也欤。

    史臣韩愈撰[1]

    顺宗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2]讳诵,德宗长子,母曰昭德皇后,王氏。上元二年正月十二日生。[3]大历十四年,封为宣王。建中元年,立为皇太子。[4]慈孝宽大,仁而善断,留心艺学。亦微信尚浮屠,法礼重师,传引见,辄先拜。善隶书,德宗之为诗并他文赐大臣者,率皆令上书之。德宗之幸奉天,仓卒间,[5]上常亲执弓矢,率军后先导卫,备尝辛苦。上之为太子,于父子间,慈孝交洽无嫌,每以天下为忧。德宗在位久,稍不假宰相权,而左右得因缘用事。外则裴延龄、李齐运、韦渠牟等,以奸佞相次进用。延龄尤狡险,判度支,[6]务刻剥聚敛,以自为功,天下皆怨怒。上每进见,候颜色,辄言其不可。至陆贽、张滂、李充等以毁谴,朝臣忄双惧。[7]谏议大夫阳城等,伏阁极论,德宗怒甚,将加城等罪,内外无敢救者,上独开解之,城等赖以免。德宗卒不相延龄、渠牟,上有力焉。

    贞元二十一年癸巳,德宗崩。景申,上即位太极殿,册曰:“维贞元二十一年,岁次乙酉,正月辛未朔,二十三日癸巳,皇帝若曰:於戏!天下之大,实惟重器。祖宗之业,允属元良。咨尔皇太子诵,睿哲温恭,宽仁慈惠。文武之道,秉自生知,孝友之诚,发于天性。自膺上嗣,毓德春闱,恪慎于厥躬,祗勤于大训,必能诞敷至化,安劝庶邦。朕寝疾弥留,弗兴弗寤,是用命尔继统,俾绍前烈,宜陟元后,永绥兆人。其令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奉册即皇帝位。尔惟奉若天道,以康四海,懋建皇极,以熙庶功,无忝我高祖太宗之休命。”[8]上自二十年九月得风疾,因不能言,使四面求医药,天下皆闻知。德宗忧戚,形于颜色,数自临视。二十一年,正月朔,[9]含元殿受朝,[10]还至别殿,诸王亲属进贺,独皇太子疾不能朝,德宗为之涕泣,悲伤叹息,因感疾,恍惚日益甚,二十余日,中外不通两宫安否,朝臣咸忧惧,莫知所为,虽翰林内臣,亦无知者。[11]二十三日,上知内外忧疑,紫衣麻鞋,不俟正冠,出九仙门召见诸军使,京师稍安。二十四日,宣遗诏,上缞服见百寮。二十六日,即位。[12]

    上学书于王伾,[13]颇有宠;[14]王叔文,[15]以棋进。俱待诏翰林,数侍太子棋。叔文诡谲多计,[16]上在东宫,尝与诸侍读并叔文论政。至宫市事,上曰:“寡人方欲极言之。”众皆称赞,独叔文无言。既退,上独留叔文,谓曰:“向者君奚独无言,岂有意邪?”叔文曰:“叔文蒙幸太子,有所见,敢不以闻。太子职当侍膳问安,不宜言外事。陛下在位久,如疑太子收人心,何以自解?”上大惊,因泣曰:“非先生,寡人无以知此。”遂大爱幸。与王伾两人相依附,俱出入东宫。闻德宗大渐,上疾不能言,伾即入,以诏召叔文入,坐翰林中使决事。[17]伾以叔文意,入言于宦者李忠言,称诏行下,外初无知者。以检校司空平章事杜佑摄冢宰兼山陵使,中丞武元衡为副使,宗正卿李纾为按行山陵地使,刑部侍郎郑云逵为卤簿使。[18]又命中书侍郎平章事高郢撰哀册文,礼部侍郎权德舆撰谥册文,太常卿许孟容撰诔文。

    庚子,百寮请听政,曰:“自汉以来,[19]丧期之数,以日易月,而皆三日而听政。我国家列圣,亦克修奉,罔或有违。况大行皇帝,酌于故实,重下遗诏,今日至期,而陛下未亲政事,群臣不敢安。宜存大孝,以宁万国,天下之幸。”不许。是月,升泗州为上州。

    二月辛丑朔,中书侍郎平章事臣郢,门下侍郎平章事臣珣瑜,检校司空平章事臣佑,奉疏曰:“大行皇帝知陛下仁孝,虑陛下悲哀,不即人心听政事,故发遗诏,令一行汉氏之制。今陛下安得守曾闵匹夫之小行,忘皇王继亲之大孝,以亏臣子承顺之义。”犹不许。

    壬寅,宰臣又上言曰:“陛下以圣德至孝,继受宝命。宜奉先帝约束,以时听断。不可以久。”从之。

    癸卯。朝百寮于紫宸门。杜佑前跪进曰:“陛下居忧过礼,群臣惧焉。愿一睹圣颜。”因再拜而起。左右乃为皇帝举帽,百寮皆再拜。佑复奏曰:“陛下至性殊常,哀毁之甚,臣等不胜惶灼。伏望为宗庙社稷,割哀强食。”

    景午,罢翰林阴阳星卜医相覆棋诸待诏三十二人。[20]初。王叔文以棋待诏。既用事,恶其与己侪类相乱,罢之。

    己酉,易定节度使张茂昭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余如故。[21]河北节度,自至德已来,不常朝觐。前年冬,茂昭来朝未还,故宠之。

    辛亥,[22]诏吏部侍郎韦执谊守左丞,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紫。[23]初,执谊为翰林学士,知叔文幸于东宫,倾心附之。叔文亦欲自广朋党,密与交好。至是,遂特用为相。

    乙卯,太常奏:“《礼》云: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周礼》:圜钟之均六变,天神皆降;林钟之均八变,地示咸出。不废天地祭。不敢以卑废尊也。乐者,所以降神也。不以乐则祭不成。今遵遗诏,行易月之制,请制内遇祭辍乐,终制用乐。”从之。又奏:“《礼》:三年祭宗庙。今请俟祔庙毕复常。”从之。

    辛酉,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诏曰:[24]“实素以宗属,累列任使,骤升班列,遂极宠荣,而政乖惠和,务在苛厉。比年旱歉,[25]先圣忧人,特诏逋租,悉皆蠲免。而实敢肆诬罔,复令征剥,颇紊朝廷之法,实惟聚敛之臣。自国哀已来,增毒弥甚,无辜毙踣,深所兴嗟。朕嗣守洪业,敷弘理道,宁容蠢政,以害齐人。宜加眨黜,用申邦宪。尚从优贷,俾佐远藩。”实谄事李齐运,骤迁至京兆尹,恃宠强愎,不顾文法。[26]是时,春夏旱,京畿乏食,实一不以介意,方务聚敛征求,以给进奏。每奏对,辄曰:“今年虽旱,而谷甚好。”由是租税皆不免,人穷至坏屋卖瓦木,贷麦苗以应官。[27]优人成辅端为谣嘲之,实闻之,奏辅端诽谤朝政,杖杀之。实遇侍御史王播于道。故事:尹与御史相遇,尹下道避。实不肯避,导骑如故。播诘让导骑者。实怒,遂奏播为三原令,廷诟之。[28]陵轹公卿已下,[29]随喜怒诬奏迁黜,朝廷畏忌之。尝有诏免畿内逋租,实不行用诏书,征之如初。勇于杀害,人吏不聊生。至谴,市里欢呼,皆袖瓦砾遮道伺之。实由间道获免。

    壬戌,[30]制殿中丞皇太子侍书翰林待诏王伾,可守左常侍,依前翰林待诏;[31]苏州司功王叔文,可起居舍人翰林学士;又以司勋员外郎翰林学士知制诰郑𬘡为中书舍人,学士如故;又以给事中冯伉为兵部侍郎;以兵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归登为给事中,修撰如故。登、伉皆上在东宫时侍读,以师傅恩拜。

    注释

    1. 或无此五字。
    2. 德下,史有“弘道”二字。
    3. 正月戊戌,生于长安之东内。
    4. 史云,大历十四年六月,进封宣王,十二月乙卯,立为皇太子。
    5. 仓,或作苍。
    6. 贞元九年五月,以裴延龄为户部侍郎,判度支。
    7. 忄双,所江切。
    8. 仓猝召翰林学士郑𬘡、卫次公等,至金銮殿草遗诏。宦官或曰:“禁中议所立,尚未定。”众莫敢对,次公遽言曰:“太子虽有疾,地居冢嗣,中外属心。必不得已,犹应立广陵王。”𬘡等从而和之,议始定。
    9. 辛未朔。
    10. 元。或作光。
    11. “含元殿”至“日益甚”四十一字。史云:“德宗不豫,诸王亲戚,皆侍医药,独上卧不能侍。德宗弥留,思见太子,涕咽久之。”
    12. 丙申。即皇帝位于太极殿,衙士尚疑之。企足引领而望之曰:“真太子也。”乃喜而泣。
    13. 杭人。
    14. 伾下或有复出伾字。
    15. 山阴人。
    16. 谲音决。
    17. 诏下或无召字。文下或无入字。使下或无决字。
    18. 或无兼字。纾,或作杼。逵,或作达。
    19. 以、或作已。
    20. 三。或作四。
    21. 或无使字。可,史作兼。
    22. 史作卯。
    23. 侍郎,史作郎中。左丞,史作尚书右丞。
    24. 诏下或有词一道字。曰下或有“京尹嗣道王”字。
    25. 或作叹。
    26. 文,或作乃。
    27. 或无贷字。
    28. 原,或作泉,非是。
    29. 陵,或作凌。
    30. 洪庆善云:史作寅,误。
    31. 书,或作读。依前翰林待诏,史作充翰林学士。今按:前云“上学书于王伾”,后云“以侍书得幸于上”。则此当从史作侍书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