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青溪暇笔
卷下
 
    本作品收录于:《国朝典故

      苏老泉有知人之鉴,作辨奸于王安石未用之前。先儒以其说为幸中,殆不然哉。观其名二子说,不二百言,断尽二子一生出处,非知人之甚明,能若是乎?

      张魏公浚,南轩先生父也。其故人苏云卿称其长于知君子,短于知小人,后儒以为确论。福窃以为不然。盖张公忠亮是其所长,知人是其所短也。其在当时,尝劾奏李纲,又与赵晢不合,而岳飞亦在其所不平,至以谮者之言而杀曲端,谓之长于知君子,可乎?与黄、汪同朝而不察其奸,力引秦桧而不觉其诈,是昧于知人之鉴矣。虽然,此福之所见也,尚有俟夫君子而详焉。

      张九龄识禄山有反相,其知人乃可谓明矣。而其千秋金鉴录末章,载韶州有侬智高、狄青事,下至三百馀年,悉如目睹,是九龄亦通术数也。然载之私书固无妨,而以献君,则未免启人主好图谶之端。然或今之所谓金鉴录者,恐是伪作。因张公有知人之明,故附会其说欤。

      郑昭公恶高渠弥,而为渠弥所弑,左氏谓昭公知所恶。福按:犹郭公之恶,恶而不能远者也,是以见弑。儿子侗读郭太传,问太之为人,老夫曰:“太在汉末,有类康节之在宋。”侗曰:“康节经世之学何可当,恐非太之所能及也。”予曰:“读史之法,若远代史可作一项看,[1]近代史又作一项看。盖近者详,而远者略也。林宗在汉,不遭党祸,此一节极为康节之所取。然汲引后进,似非康节的能。今人谓康节为自了汉,亦不为无谓。至于太之言曰:‘我仰观天象,中察人事,觉事不可为’,此岂非康节之前知乎?惜其年四十二而死,使其得年,其不著书传世?然康节虽著皇极经世书,岂能望后世必传哉!且太在汉末,已为同时所服,固蔡伯喈曰:‘予为文多矣,惟郭有道碑无愧色。’此言可见矣。”

      世传雹者蜥蜴所吐,而不知虹霓亦有吐之者。伍均泽为予言,一日与其婿刘弘济行陇间,闻麟甲珊珊声,有双虫出自树下,首尾皆蛇,而腹如鳖,四足如虬。并行至树颠,昂首张口,气出吻间,一红一绿,成虹亘天,乃复循树下,入土而去。有顷,虹始渐散。盖虹霓䗖𬟽,字皆从虫,而虹又复冬蛰,有吐之者,似乎无疑。霹雳之中,亦有物者焉,其形如猴而小,尖嘴肉翅。雷收声后,亦入蛰,山行之人,往往多于土穴中得之,谓之雷公。不畏者恒啖之,本草则谓之震肉,且曰:“无毒,主小儿夜惊。大人因惊失心,亦可作脯与食之。”此畜为天雷所霹雳者是也。

      蛇化鳖,蔚千户尝亲见之沙上。初,蛇盘为一束,反复自掷者数十次,若一面饼。少焉,手足出矣。久之,蹒跚入沙而去。故鳖未入水,腹下尚有蛇纹者,食之杀人。矾石,蚕食之则肥,鼠食之则死。巴豆,人食之则死,鼠食之则肥。周礼:蝈氏掌去鼂黾,焚牡鞠,以灰洒之则死,以其烟被之,则凡水虫无声。注:蝈,蝼蝈、虾蟆之类,黾,耿黾也,尤怒鸣牡鞠,鞠不华者,以其烟被之者,假令风从东方来,则于水东面为烟,令烟西行,被之水上,则凡水虫无声。福谓人家近水者,此声烦䀨最为可恼,此法未之试也。然物类相制,有自然之理。如琥珀拾芥,磁石引针,戎盐累卵,獭胆分杯,坏漆以蟹,浣锦以鱼,散血以藕皮,毁金以羊角,至于蟹烟集鼠,人肌粉犀,诸如此类,不可殚纪。

      东坡言:“太平广记云:以虎头缒之有龙之湫潭中,能致雨。须以长绠系之,[2]雨足乃取出,不尔雨不止。试之有验。”福谓东坡非欺人者。[3]今年江南旱甚,惜未有以此术告于有司者,故表著之。气类相感,理或然也。

      生大造之中,而其力亦有能胜天者。万物虽不如人,其灵亦有人所不能者。近闻人谈一事,云盗能开锁,取法于啄木。盖啄木作巢,必穴于空树间,穴口小而中空。人以木楔实其口,啄木欲归哺,则以嘴纵横画其上,如符篆然,其楔豁然自开。人亟取楔观之,效其画以画锁,锁亦自开。若虑其所画不明,则以粉涂楔顶,则明白可辨。福谓此事虽莫定其果否,然虎狼卜食,[4]鹤能禹步,亦古人之所言,岂得无谓也。湖居人养鸭,无虑千数,昼则杂放之,若不可辨为谁氏者,暮归则各以号呼之,无一混淆,物岂不灵哉!

      刘时用言:“凤台民家有欲杀一牯者,[5]牯直突入南城兵马司,逐之,弗去。遂获屠者,治之罪。牯为人买送湾塘,为僧磨麦,老死。”又言:“见象母将死,其子取草饲之,已不能食,则运鼻周拭其身,双泪如雨。及死,子亦踊跃而毙。”又尝在高邮湖,见渔者获一鸳鸯,其一飞鸣逐舟不去,舟人杀获者而烹之,将熟,揭釜,其一即飞入投汤而死。刘景亨亦言:“在淮阴见人宰牛,其犊衔刃奔走而泣,一僧怜之,并其子母而赎之,且图其状而传于世。”

      康衢谣,列子之寓言也,未必尧时民俗之歌。岂有治天下五十馀年,而尚不知治与不治,戴己与不戴己,而为圣人也!诗皇矣篇与此小异,盖列子偶同乎。夏人歌二章,非饮酒醉歌,盖下民怨桀无道,思归汤也。采薇歌“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此言似非夷、齐所出,夷、齐自义不食周粟,岂尝以武王为暴哉。扣马之谏,先儒固己疑之矣。饭牛歌、获麟歌皆七言,七言之作,其来尚矣。万章问百里奚自鬻于秦,孟子曰“好事者为之也”,然扊扅歌独非好事者为之乎?刘垣之皆取之,以补选诗之逸,当有可议。

      陶渊明诗,如“白日掩柴扉,虚室绝尘想”,固可以见其有道气象,而“万物各有托,孤云独无依”,亦可以见孤中自许。咏荆轲一篇,盖藉之以发孤愤耳,故朱子谓此篇始露本象。其自作挽诗,刘垣之以曳杖易箦比之,岂溢美哉!李太白“对影成三人”之句,亦出渊明“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盖其志有非他人窥测者。世道衰降,不能少见于行事,读其诗,可以得其心焉。韦应物资禀去陶靖节不远,[6]效陶之作式谷,似之,如所谓“聊舒远世踪,坐望还山云”,为渊明写真。又如“乔木生夜凉,流云吐华月”,“乔木落疏阴,微风散烦燠”,“云淡水容多,[7]雨微荷气凉”等句,真无一毫声色臭味,可谓独立尘表,超然远举。史谓其鲜食寡欲,所至扫地焚香。而坐读其诗,可想见其人。年过九十尚康健,亦寡欲之功也。

      人家上冢,最宜携幼以往,盖使之识先世体魄之所在,不至久而迷失也。古诗有云:“上冢亦携庞老家”,亦此意也。

      汉高之诛丁公,是以帝王之略,济其权谋之心也。温公谓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甚深,不知项庄之受封,已屈于大公矣。罚必先亲,赏不遗远之道,[8]果何在乎?李宗表有咏史诗云:“驰车霸上语张良,舞剑鸿门却项庄。交友恩深虽可报,君臣义重忍相忘。楚歌自此闻垓下,汉爵徒能得射阳。若识五文龙虎气,丁公遭戮独堪伤。”指项伯也。岂果一人可以诛乎?

      薛文清公诗曰:“即非有道身能退,自是无才老可休。”真君子之言也。

      颜延之五君咏,足以推见当时诸人之风致,岂独为诗,诚小传也。与秋胡诗九章,俱善于叙事,而词调兼美,读之令人忘倦。鲍照东武吟,读之使人泣数行下,今之奔走行阵,冲冒矢石,至白首而弗沾一命,闻此独不悲乎!孔子曰:“诗可以怨。”大哉言也。

      王荆公:“范雎相秦倾九州,一言立断魏齐头。世间祸故不可测,箦中死人能报仇。”以报仇为祸故,[9]可以见荆公之心矣。[10]然其言警策,不可以诗论。

      荆公讥退之诗曰:“纷纷易尽百年身,举世无人识道真。力去陈言夸末俗,可怜无补费精神。”第三句用退之“惟陈言之务去”,末句全写其赠崔立之诗语,盖退之所以训立之者。以立之虽豪于文,而往往蛟螭杂蝼蚓,所以谓其无益而费精神耳,岂谓文章无补于世哉!荆公之言,亦可谓无忌惮矣。

      刘后村诗云:“兴亡毕竟缘何事,专罪清谈恐未公。”此名言也。

      赵子昂绝句云:“槐庭风静绿阴多,睡起茶馀日影过。自笑老来无复梦,闲看行蚁上南柯。”虽用淳于髡事,然词旨婉有深意,盖自言年老不复有仕进之心,看彼新进后生纷纷仕途者,皆平地登荣矣,然则彼此俱是一场春梦耳。古人咏诗,用意如此,今人是何等作诗。东坡题瀑布诗曰:“帝遣银河一派垂,古来惟有谪仙词。飞流溅沫知多少,不为徐凝洗恶诗。”盖褒李而贬徐也,诗俱见庐山记。福按,题景致而寓褒贬,而诗之一格。尝见友人题桃花山鸟图,皆国初名公所题,而顾谨中书一绝于铁笛之后,曰:“画中题品浅堪怜,只爱风流老铁仙。可惜真魂招不起,鸟啼花落自年年。”亦此意也。

      友人彭三吾有王嫱诗云:“妾分嫁单于,君恩本不孤。画工休尽杀,梦弼要人图。”得风人之体。

      欧阳公归田录,载仁宗钓鱼赏花,而御钓久无所得。丁谓应制诗云:“莺惊凤辇穿花去,鱼畏龙颜上钓迟。”一时以为莫及。福按:南唐书所载,元宗钓鱼不上时,优人李嘉明进诗云:“玉甃垂钓兴正浓,碧池春暖水溶溶。凡鳞不敢吞香饵,只是君主合钓龙。”谓之诗,其源或出于此。

      文心雕龙宗经篇曰:“论说辞序,则易统其首;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赋颂歌赞,则诗立其本;铭诔箴祝,则礼总其端,纪传铭檄,则奉秋为其根。”陈骙文则曰:“六经之道,既曰同归,六经之文,容无异体。故易文似诗,诗文似书,书文似礼。中孚九二曰:‘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糜之。’使入诗雅,孰别文辞? [11]) 抑二章曰:‘其在于今,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女,虽湛乐从,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使人书诰,孰别雅语?顾命曰:‘牗间南向,敷重蔑席,黼纯华玉仍几;西序东向,敷重底席,缀纯文贝仍几;东序西向,敷重丰席,画纯雕玉仍几;西夹南向,敷重笋席,玄纷纯漆仍几。’使入春官司几筵,孰别命语?”宋景濂曰:“五经各备文之众法,非可以一事而指名也。”福按:刘氏之言,言其大凡耳。陈氏特指其一二相似者而言,宋氏则谓五经可以备诸体。虽然,刘氏不足以启陈氏,微陈氏则宋氏无由出此言也。后之论者,固不可以此而废彼焉。

      杜牧之有燕将录,文甚雄捷,晴郊朱先生作秦士录以拟之,[12]亦奇绝。皆未必其有人也,寓言之类耳。

      宋高宗建炎中,以己所尝用之砚赐綦崇祀。砚上刻御书铭曰:“操觚濡墨兮,中有杀生,造次必思兮,令世可行。”吁!大哉王言也。司刑者宜以此铭置之砚屏,日与之相对,诚可与县官箴所谓“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者,同为不刊之言。

      齐武帝使沈约撰宋书,拟立袁粲传,而谓粲自是宋忠臣,何为不可。欧阳公五代史乃不为韩通立传,此当时所以议其为第二等文字也。

      本朝青田刘公、潜溪宋公,皆雄才博雅。宋公既出当制作之任,故其篇章富赡。刘公在元末,幽忧悲愤,一寓于诗,出且以术数称,故所作无几。今观所著郁离子,广引曲譬,雄辨不可当,非宋公龙门子所及也。然其言则积年精思之所到,而龙门子则以八十八日而成,此其所以优劣欤?

      五经,朱子于春秋、礼记无成书。慈溪黄东发取二经,全为之集解,其义甚精,盖有志补朱子之未备者耳。且不欲显,故附于日抄中。其后程端学有春秋本义,东淮陈澔有礼记说,[13]皆不能有以过之也。永乐初修五经大全,诸儒皆未见日抄,故一无所取。

      欧阳公与尹材简曰:“墓铭刻石时,首尾更不要留官衔、题目及撰人、书人、刻字人姓名,祇依此写。晋以前碑,皆不著撰人姓名,此古人有深意,况久远自知。篆盖祇著‘尹师鲁墓’四字。”福按:此一简可补入苍厓金石例,故表著之。

      世俗谓急遽曰三不知。福按:左传哀公十七年。荀文若曰:“吾乃今知所以亡君子之谋也。时、衰、终皆举之,[14]而后入焉,今我三不知而入之,不亦难乎!”所谓三不知,即始、衰、终三者,皆不能知也。世俗之言,盖本诸此,可补入释常谈。

      程氏遗书第六卷内有十字云:“君事兄嫂晦谨严尧放旷。”朱子谓间有不可晓处,指此等语也。福按:此言恐是论温公、吕公。康节曰:“君实善事兄嫂,晦叔谨严,尧夫放旷也。”失去四字,故不成语耳。

      史记孔子世家谓“孔子称文王眼如望羊。”注引王肃曰“望羊,视也”,而不言其义。福按:汉书注,郑玄谓“羊畜之远视者也”。以此言之,孔子称文王之明能远也。

      孙子曰:“方马埋轮,未足恃也。”方马二字,诸家之注皆欠明白。福按:诗大明篇注传曰:“天子造舟,诸侯比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尔雅注曰:“方舟并两船,特舟单船。”方马之义,当与方舟同。盖并缚其马,使不得动之义耳。又,方,比也,并也,止也。

      齐卫敬瑜妻王氏咏孤燕云:“昔年无偶去,今春犹独归。故人恩义重,不忍更双飞。”吁,何以人而不如鸟乎![15]古之选诗者不录,何也?故特表而出之。

      会稽邓经有紫霞杯,其造法传自宣和。徽宗尝赐名太乙杯,饮酒可疗弱疾。唐愚士学士为之赞曰:“剖丹砂,割乳石,杵玄金、臼白璧,阳燧辉,方诸溢离。化精坎,成质规,其刑运干,则虚其中。𣶬太极,假灵气,荐琼液,丹田滋,玉池潏,九虫遁,三尸匿,齐日月,寿罔息,商厥功畴,敢匹羽觞。潜太白斥宋大观,求所怿,锡以宇,曰太乙。越之邑,邓氏逸,器斯制,垂无斁。”爱其文古雅,故笔之,以时观焉。

      孔明遗仲达以巾帼妇人之服,见晋书宣帝纪,而三国志不载。岂陈寿为晋讳欤!

      今世所传曹子建七步诗曰:“煮豆燃豆箕,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考之本传,无此,不知出何处。唐经藉志,子建虽有集二十卷,今亡久矣。而刘义庆世说新语所载,又稍不同,曰:“煮豆持作羹,漉豉以为汁。箕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16]相煎何太急!”福按:萧统作文选,恐经其手而削之也欤。

      交州有鱼,其首类人,名曰蠋蝼鱼。元陈孚为使至彼,彼国君臣以是饷孚,盖惴孚也。孚辄取二目啖之,彼遂服其多识。盖鱼之至味,在二目故也。福尝闻此于先达,及考孚传,有使安南事,而不及此,识之以俟夫博文者质焉。

      春秋书诸侯被执而用之者二,僖公十九年,邾执鄫子用之,昭公十一年,楚执蔡世子有用之,是也。左氏、公、谷或以为用之牲以祭神,或以为扣其鼻血以衅社,或以为持其足以首筑防,先儒皆因之无所变。福以为皆附会之言也。公谷二家,有同儿戏,固不足信,若左氏亦有可疑。苟诸侯以强而虐用其弱,圣人秉笔,自当据实而书,曰“执归杀以代牲”,岂不明白?而书曰“用之”。圣人何嫌何疑,而为此隐辞邪?且臣有弑其君者,圣人亦直书曰“某人弑其君某”,则未尝讳也,而于诸侯何讳哉!解之者特以左传所载介葛卢之言曰“是牲三牺,[17]皆用之矣”,及论语有“虽欲无用”之言,遂以用之为祭牲故耳。福窃以谓“用之者,盖两贵不能以相事,国亡见执,不服而强臣之之辞也。左传引司马子鱼、申无宇谏勿用之言,又若是之相同,则不能不使人疑惑之滋甚也。若曰不书为牲,是圣人所不忍言,使果不忍言,则春秋之为春秋,与后世所谓隐语者不异矣,乌可哉!”

      史称应奉读书五行俱下,宋孝武七行俱下,梁简文十行俱下,皆纰缪之言也。夫人之灵,灵以一心,虽有双目,岂能异观乎![18]甚至有谓刘炫左画方、右画圆、口诵、目数、耳听五事并举,若然是有五心也,尚足为信史哉!

      吕氏春秋,颛顼生自若水,实处空桑。按伊尹生空桑,盖空桑古地名也,若刘备生楼桑之类耳。

      元史载,角端一角,能恤方人言。福谓四夷之人,具人之形,而尚𫘝其舌,安有兽形而能人言乎!

      古称黄帝乘龙仙去,[19]而胡氏皇王大纪直书葬桥山,所以解后世之惑也。

      近日士夫中,以扶箕降仙为戏,降者多在世无根漂荡之人,往往颇能诗词,故俗人相聚以骇叹。福谓可一言蔽之,曰伯有为属之类耳。

      小学书所载庄姜美而无子,其姊戴妫生文公。其姊二字,盖蒙左氏原文“又娶厉妫生孝伯”而言,今此句已删去,遂误蒙上句耳。盖姜本齐姓,其姊无缘为陈姓也。又高柴出而门闭,误用出字,今考家语,言逃之走郭门,未尝言出也。此二者虽非大义所关,然亦不可不察耳。

      礼记檀弓曰:“吴侵陈,斩祀,杀厉,师还出境。陈太宰嚭使于师,夫差谓行人仪曰:‘是夫也多言,盍尝问焉,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者,则谓之何?’太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今斯师也杀厉,与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曰:‘反尔地,归尔子,则谓之何?’曰:‘君王讨敝邑之罪,又矜而赦之,师与有无名乎!’”石梁王氏注曰:“是时吴亦有太宰嚭如何?”福按:同时之人,官与名未应如是之无异,且杜预氏谓春秋以太宰名官者,惟鲁、宋与吴耳,以是论之,陈无太宰明矣,岂非经文误哉。盖前“太宰嚭”三字,当作“行人仪”,“行人仪”当是“太宰嚭”,后“太字嚭”下当阙“以问”二字。周礼,邦交问聘,皆大小行人之职,此系劳师,非行人之职而何哉!

      世传石刻东坡饮食帖,其言曰:“东坡居士自今日以往,早晚饮食,不过一爵一肉。有尊客盛馔,则三之,可损不可增。有召我者,预以此告之主人。不从而过是,乃止。一曰安分以养福,二曰宽胃以养气,三曰省费以养财。元符八年三月十七日。”福按:元符止三年,今书八年,不知何故,其误乃耳。

      人所聚为一火,今人易火字为伙,殊非本义。木兰词“出门见火伴,火伴始惊惶”,盖火之为物,聚之则明,散之则灭。或曰同炊爨,故曰一火。

      南平赵辅之著雪航肤见,言史事,景泰间印行。其中说陈抟隐于华山,夜观星象,见洛阳甲马营有紫气盈空,拊掌吟曰:“甲马营中紫气高,属猪人定着黄袍。从今天下都无事,我向山中睡得牢。”福按:是诗乃潘紫岩题图南鼾睡图诗也,但改“已”作“定”,改“这”作“从今”,改“可是”作“我向”,以附会之耳。福少尝见他处有陈抟一帙,其文类杂剧,盖小说家也,中有此诗,辅之信之,误矣。辅之名弼,汉阳教授,又曾著效颦集,与此书皆嫉邪之意。

      程子语孔明临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朱子说既济初九,曰如曹操临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福按:通鉴称曹操如朱子语,程子盖误以为孔明耳。

      元史列传第十八卷,有完者都,第二十卷又有完者拔都,其传文大段相同,微有小异,细读之,盖一人误分为二者也。然则疏漏之失,恐不止此。

      古今名人为姓名同所害,亦一大不幸也。苟知之而不为辨,亦未为仁。福不暇他及,今记一人于此。宋张先,[20]字子野,诗词有三影之妙,世号张三影,详见道山清话。欧阳公志其墓云:“年四十八而卒。”且极称其人静重长者。而东坡集又有张子野,年八十五尚闻买妾,陈述古令作诗以赠者。[21]注引高斋诗话云:“尚书郎张先生子野,诗有三影,脍炙人口,世谓之张三影。”吁,引之者误矣。三影与欧公同时,为鹿邑令以死,汴京人也。[22]此子野乃杭人,陈述古守杭,命子瞻作诗赠之者耳。

    校勘记

    1. “若远代史可作一项看”,原脱“远”字,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 “须以长绠系之”,“绠”字原作“鞭”,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3. “福谓东坡非欺人者”,“欺”字原作“其”,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4. “然虎狼卜食”,“卜”字原作“十”,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5. “凤台民家有欲杀一牯者”,“民”字原作“氏”,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6. “韦应物资禀去陶靖节不远”,原脱“资禀”二字,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7. “云淡水容多”,“多”字原作“夕”,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8. “赏不遗远”,“远”字原作“亲”,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9. “以报仇为祸故”,“以”字原作“一”,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0. “可以见荆公之心矣”,“以”字原作“一”,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1. “孰别文辞”,“文”字疑当作“爻”。
    12. “晴郊朱先生作秦士录以拟之”,“生”字原作“王”,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3. “东淮陈澔有礼记说”,“澔”字原作“浩”,据明纪录汇编本改。
    14. “时衰终皆举之”,﹂时”字疑当作“始”。
    15. “何以人而不如鸟乎”,“何”字原作“可”,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6. “本是同根生”,“生”字原作“至”,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7. “是牲三牺”,“牲”字原作“生”,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18. “虽有双目岂能异观乎”,原脱“虽有双目”四字,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补。
    19. “古称黄帝乘龙仙去”,“古”字原作“右”,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0. “宋张先”,“宋”字原作“本”,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1. “陈述古令作诗以赠者”,原作“述古今作今作诗以赠者”,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
    22. “汴京人也”,原作“卞凉人也”,据明朱氏国朝典故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