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海公(网警)取保字〔2020〕001号

2020年6月11日于海口市
发布机关:海口市公安局(发给陈宇镇;后被陈宇镇公开)
  • 相关导览。相关导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海口市公安局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海公(网警)取保字〔2020〕001号


犯罪嫌疑人陈亮,性别男,出生日期1996-5-20,住址海南省三亚市南新农场东一住宅区9A栋1-055室,单位及职业无,联系方式15607569770。

我局正在侦查2020-6-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6月11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交纳保证金(大写)壹万元。

海口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1日


海口市公安局发布的取保候审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