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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海公(网警)取保字〔2020〕001号 2020年6月11日于海口市 发布机关:海口市公安局(发给陈宇镇;后被陈宇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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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海公(网警)取保字〔2020〕001号
犯罪嫌疑人陈亮,性别男,出生日期1996-5-20,住址海南省三亚市南新农场东一住宅区9A栋1-055室,单位及职业无,联系方式15607569770。
我局正在侦查2020-6-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0年6月11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的监督/交纳保证金(大写)壹万元。
海口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