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签 中平

寇公任雷阳

假君财物自当还。谋赖心欺他自奸。 幸有高台明月镜。请来对照破机关。

心欺■欺心

圣意:


讼莫欺。依本分。病遇医。名休问。 婚慎求。事审办。孕保安。行人钝。

功名:十年寒窗 埋头苦干 坚心苦守 终获出头 六甲:多行善德 子息可求 毋忘善行 多好后裔 求财:目下平稳 稳扎稳打 步步为营 即可足矣 婚姻:天作之缘 合自天神 不宜强求 自认之可 农牧:虽是平平 勤之俭之 必存馀粮 久年致富 失物:有寻着时 耐心觅之 是为警惕 嗣后小心 生意:孜孜不借 莫叹辛劳 一点一滴 必有斩获 丁口:人丁分散 交通所赐 时予连系 结合吾族 出行:当面不宜 暂时守乡 来秋时届 看风使舵 疾病:旧疾复发 名医在旁 火速求之 必可治痊 官司:伊人蛮横 不可理喻 诉诸天理 必可胜诉 时运:转捩已至 再劳其心 动吾筋骨 必有成就

东坡解:


负人财物。欺赖自奸。幽有鬼神。显有清官。 一朝照破。难逃其祸。每事依心。无施不可。

碧仙注:


本分两字。合天合地。 若有亏心。神明共弃。

两字■公平

解曰:


此签先难后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祸。只可修心向善。 暗有神明佑护。不可妄为。讼终凶事莫想。休求名利。 婚宜审可也。病者医。行人缓。风水迁改。孕生女。 求财依本分。

释义:


凡事在前半月。占者防小人侵害。财物欺赖在后。 半月占者主讼得理。财得利。病得脱。要当事。莫相欺也。

故事及记载:


■叔公任雷阳 宋。寇准。字平仲。下邽人。年十九举进士。 真宗时知同州判。永兴军。尽心民事。 每日有一时之闲。则有一时之滞后。 拜相决策。成澶渊之功。出镇大名眨雷阳。 准内俭外奢。寝处一青帏二十年。 仁宗朝赠中书令。封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