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签 中平

庄子慕道

不分南北与西东。眼底昏昏耳似聋。 熟读黄庭经一卷。不论贵贱与穷通。

圣意:


讼莫争。病难愈。名与利。莫贪取。 问行人。信尚阻。能修善。有神助。

功名:谋功名可 惟代价大 天资不足 后天失调 六甲:身心调之 受之即安 事事戒之 必可保安 求财:财之为物 人人必需 今年平平 再谋之可 婚姻:不宜结合 八字不合 且有差异 另谋他路 农牧:押之走之 再压又去 时势所趋 不能勉强 失物:尚可寻觅 往东北方 或有存之 再探乙次 生意:不拘蝇头 小利亦利 小心处之 必有转机 丁口:人口趋旺 各怀所思 由主谋和 必有益也 出行:可行之也 入秋之时 见气候顺 即安心矣 疾病:虽是小恙 不可轻心 恐酿大病 小心为之 官司:万万不可 和为贵也 宜思讼也 一切平安 时运:运限已到 求之善法 天予以时 一举成功","吉凶祸福。报应分明。若人祈祷。如谷应声。 无分贵贱。宜养精神。定则能应。福自骈臻。

人祷■知祈禳

东坡解:


是非莫管。一任纷纭。 见如不见。闻如不闻。

碧仙注:


此签不宜妄想。只宜守旧。自有成就。 不意反成得意。无望反成有望。宜谨守所为。不可自专。 讼莫兴。病宜禳。利葵贪。行人阻。若修善。自有神助也。

解曰:


不宜妄动。佯为聋瞽。是非莫管。 黄庭经。道书也。 士人占之。但当明其道。不计其功。贵贱穷通。付之天数。则天必祐之矣。

释义:


一生会试。将揭榜。占此。竟不第。 又一人。问终身。占此后。中年失明。妻子俱丧。 寄居道院。至老安康。眼目反明。此熟读黄庭(经)之应也。 又光绪。乙酉科。晋江一文会。十馀人。于乡闱前同占此签。 榜发。惟王生取。虽第四名。经魁。始悟黄庭经一卷五字之验。如此。 又一朱生。将应院试。亦占此入场。竟坐东号舍。有为解曰。 逐句之未。暗藏东廊卷通四字。后果入泮。

按聋与廊字异而土音相同。善解者自不拘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