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印制普通汇票式样及注意事项
件字第一八九七号
制定机关:邮电部邮政总局
1953年
本作品收录于《邮电部公报/第二五八号

刊印于1953年下半年的邮电部公报/第二五八号

各级邮政机构:

一、新近添印的新制普通汇票联单(5-3217)式样已有修改。兹将汇票联式样列后(剪格部分及存根联不附):

此项新印普通汇票联单系仿照一联式定额汇票用三夹色印制,地纹为淡蓝色,汇票联中间夹色部分为但光色,并套印在花边内。是项夹色中间较浓,两旁渐淡,与地纹淡蓝色融合,不显然划分为两种颜色。花边为墨绿色,图案与一联式定额汇票相同。

二、各局开发新印普通汇票时应注意以下各点:

1. 废止汇兑印纸(旧存普通汇票因非三夹色印制,仍应加贴汇兑印纸)。

2. 取消汇款人指定兑付方式。

3. 各省、市局收到新印普通汇票联单后,如尚存有旧印普通汇票联单者,应于旧印普通汇票联单发完后再发新印普通汇票联单。各现业局收到新印普通汇票联单后,亦应与旧印普通汇票联单用完后,再使用新印普通汇票联单。不要新、旧两种混发混用,以免在开发手续上发生差错。

三、各局所兑付新印普通汇票时,应注意查验汇票式样,特别是花边和三夹色部分更应仔细验看,以防止伪造冒兑。

四、新印普通汇票背面所印收款人兑取汇款手续已有修改。此项修改办法另行通知。

五、以上有关新印普通汇票式样及兑付时查验手续,应由各省、市局转知所属代办所。

六、以前各局有关普通汇票单式及汇兑印纸方面的建议,不另个别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