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路线测量规则
沿革
制定机关:中华民国交通部命令

  1. 中华民国五十四年七月七日交通部(54)交参字第 06047 号令订定发布
  2. 中华民国六十八年一月十九日交通部(68)交路字第 01345 号令修正发布
  3.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交通部交路字第 0950085064 号令修正发布第 7、10、12~14、16~18、20、21、24、29、31、33、41、42、48、49、51、53~57、59、61、69~71、73、79、82 条条文及第三章第三节之起始条文为第 34 条;并删除第 43 条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