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体党员和人民书 金日成主席治丧委员会公报
1994年7月8日于平壤直辖市
在金日成主席追悼大会上的悼词

    (一)金日成主席灵堂设在锦秀山议事堂,7月8日至17日为治丧期。7月11日至16日公众瞻仰遗容,7月17日在平壤举行追悼大会。大会期间,平壤市及各道所在地鸣炮致哀,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全国的火车和船舶鸣笛致哀。

    (二)治丧期间,全国各机关企业举行追悼活动,降半旗致哀,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17日追悼大会期间,全国各道、市、郡同时举行追悼仪式。

    (三)不接待外国代表团前来吊唁。

    金日成主席治丧委员会
    199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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