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同贬连州司马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8

    敕:朝议大夫守卫州刺史兼御史中丞邵同,宠在专城,职当守土,不承制命,擅赴阙庭,违越诏条,叛离官次。将惩慢易,宜举宪章。可连州司马,仍驰驿发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