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僧浩初序
作者:柳宗元 
本作品收录于《文苑英华 (四库全书本)/卷0732》和《柳河东集注 (四库全书本)/卷25》以及《全唐文/卷0579

    儒者韩退之与予善,尝病予嗜浮屠言,訾予与浮屠游。近陇西李生础自东都来,退之又寓书罪予,且曰:“见送元生《》,不斥浮屠。”浮屠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奭然,不与孔子异道。退之好儒,未能过杨子,杨子之书,于庄、墨、申、韩皆有取焉。浮屠者,反不及庄、墨、申、韩之怪僻险贼耶?曰:“以其夷也。”果不信道而斥焉以夷,则将友恶来、盗跖,而贱季札、由馀乎?非所谓去名求实者矣。吾之所取者与《易》、《论语》合,虽圣人复生,不可得而斥也。

    退之所罪者其迹也,曰:“髡而缁,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若是,虽吾亦不乐也。退之忿其外而遗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韫玉也。吾之所以嗜浮屠之言以此。与其人游者,未必能通其言也。且凡为其道者,不爱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逐逐者唯印组为务以相轧也,则舍是其焉从?吾之好与浮屠游以此。

    今浩初闲其性,安其情,读其书,通《易》、《论语》,唯山水之乐,有文而文之。又父子咸为其道,以养而居,泊焉而无求,则其贤于为庄、墨、申、韩之言,而逐逐然唯印组为务以相轧者,其亦远矣。李生础与浩初又善。今之往也,以吾言示之。因此人寓退之,视何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