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邬元崇棣州刺史制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4

    故洪州人邬元崇,往者来应嘉诏,次于虢略。忽睹玄元皇帝,俾之升云空中,与言使戒天后,表国祚中兴之运,示宝历无疆之期。遂能不顾其身,来传此旨。竟遭幽絷,谅可伤嗟。自非竭节本朝,孰克犯颜兹日?宜加追赠,用慰幽魂。可赠棣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