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郡别驾梓州丁翁擢守大理序代内弟汪炼溪举人
作者:金瑶 
本作品收录于《金栗斋先生文集

《鲁论》记夫子答群弟子问政者六,答子张者二。群弟子皆救其短,独子张再问,乃一言政体。是岂圣门之政不先体哉?盖人之问政而骤语之以其体,中人以下将何所执以从事?而吾虽有言,实无益于彼之用。故夫子先以补偏救毙之方,俟其人湔去其短,而后以大者言之。盖圣门立教先后之序如是。

子张初问而示以“择美恶”,亦其短也;再问则进于是矣,故以“行之以忠”告之。无上事而曰“行之”,其之要有所指。盖人能尊美屏恶,而又行以忠,则美在其中,而纲纪文章皆由是畅,而政成矣。此之谓政体。所谓“忠”,乃实心也。为政而能以实心,则虽杀人亦义也,而况非杀人也!

吾郡贰守梓州丁翁,由进士再陟而贰吾郡,又六年始迁守大理以去。大理属云南为边郡,人咸谓公不能脂韦媕婀致然。予曰:“不然。”翁之政一出于实心。以实心为政,譬之以核投地,勾萌甲坼,以至生根、生𠏉、生枝叶,岂一朝夕所能致?比其成材,则栋楹也。翁在郡为贰,贰之职主清戎,何以展翁能?既而视篆各属,而两驻吾休。休之俗愤嚚而又重以贿挠,当权为常。翁镇之以静,主之以公,持之以介,而民皆慑息以退。然不数月而翁去。及翁再至,民咸乐翁之为,而翁又亟去。翁虽有是心而未得洽于民。

今翁之为大理也,大理正南徼,其民皆椎鲁浑朴,不若徽之嚚;民之俗皆勒作业,相友信,不若徽之漓。守之职得以兼摠庶务,可有为,不若贰之拘。翁以实心布实政,而民又以实德承之。是谓以水投水,不和而合;以气承云,不匀而同。弛张进退,将惟吾之所为而无有于乖。何感而不应?何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底绩于期月之间,而蜚声于万里之外。吾恐大理之不足久稽翁也。

方今圣天子在上,留心缘边诸郡,聪明所注,远而益彰。今日之迁,安知非我翁秉钧持衡之一阶乎?予在庠尝一辱翁试,翁许予以决科。是秋,予领乡荐,不可不谓之知己。翁是行,予岂容以无言?然予所言,公也,不敢为翁私。人能以实心为政,何适而不可?即使翁为蛮陌,而蛮陌之邦行矣,况大理乎!他日闻有式南邦以扬申伯之烈者,必翁也。予又将执管溯南风以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