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华温琪赃罪诏
作者:朱瑱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2

    朕若不与鞫究,谓予不念赤子;若遂行典宪,谓予不念功臣。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其华温琪所受赃,宜官给,代还所讼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