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陈州刺史李乐诏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29

    陈州刺史李乐,诈盗受赃,其数甚广。法司断死,国有常刑。时属发生,特申宽典。宜免死,贬为钦州道化县尉员外置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