谏议大夫杨公墓志铭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26》和《欧阳修集/卷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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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君,杭州钱塘人。其谱曰汉太尉震之后,世出弘农,其后微远,不能谱录。府君之九代祖隐朝,始复得次序,曰隐朝生燕客,燕客生堪,而犹为弘农人。堪生承休,是谓皇高祖,唐天祐元年,为刑部员外郎,副给事中郑祁使吴越,册钱镠为王,杨行密乱江淮,道阻不克归,遂留杭州,始分弘农之籍籍钱塘。

初,承休之行也,挈其子岩以俱,岩仕吴越国,位至丞相,是谓皇曾祖。生尚书职方员外郎讳郾,是谓皇祖。生赠礼部尚书讳蠙,是谓皇考。

府君幼失其父,有志节,不群诸儿,母元夫人独爱之。夫人之丧尚书也,内外之姻未尝有见其笑者,府君生十岁,作《雪赋》一篇,始为之笑。及长,尤好学,日必诵书数万言,或昼夜不息,临食至失匕筋。已而疾其目,元夫人夺藏其书,府君盗之,亡邻家以读。

大宋受命,太宗皇帝即位之三年,吴越忠懿王朝京师,以其地纳籍有司,吴越国除。随其皇祖以族行,寓宋州。三举进士,端拱二年中乙科,历蔡州新昌县令,迁著作佐郎、知德州。为政有治迹,诏书褒之。

咸平三年,交趾献驯犀,府君以秘书丞监在京商税院,因奏《犀赋》。真宗嘉之,召试学士院,迁太常博士。赋,一时文士争相传诵不及。明年,又上书自荐,献所为文二十馀万言,乃直集贤院,知袁、筠二州,提点开封府界诸县。入为三司监铁判官,知越州,提点淮南刑狱。为宰相王文穆公不悦,以事罢之,卒坐考试国子监生,贬监陈州榷酒。逾年,得知常州,复入三司,判磨勘司。丁元夫人忧,服除,判户部勾院。比自荐及是,二十七年矣。

然少孤,能自立,力勤苦为文章,履其身以俭约,不妄自为进取。其官业行己之方,一皆自信于圣人之道,不肯少顾时之人所为,而时之人亦以有德君子名之。故其直集贤院者二十七年,不迁官,由太常博士才至刑部郎中,有出其后者往往至荣显。或有笑其违世自守以质朴,讽使少改其为者。府君叹曰:“吾不学乎世,学乎圣人,由是以至此。吾之所有,不敢以荐于人,而尝自献于天子矣。今欲孰附以进邪?”其信道深笃不可屈曲如此。

天圣四年,以久次,迁集贤修撰,出知应天府,同纠察在京刑狱,转兵部郎中。六年,年六十五,老矣,始召以知制诰。府君与颍川陈从易,皆以好古有文行知名。然二人者,皆久不用,遂以老,既而一日并用之。是时学者稍相习,务俞窳为文章,在位稍以为患,皆以谓天子用耆老将有意矣。而又下诏书,敕学者禁浮华,使近好古道,然后以谓用二人皆不无意矣,而皆恨其晚也。

居二岁,拜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出知亳州。于州封虢略县男,食邑三百户。明道二年四月十日,以疾卒于州之正寝,年六十有九。其病将卒,犹不废学。有文三十卷,曰《大隐集》;又五卷,曰《西垣集》。

呜呼!畜其学以老,不克用,独见于文章,然其文卒待一施于朝廷,遂位荣显。既贵,赠其皇考礼部尚书,母太原郡太君。其妇曰漳南县君张氏,后夫人南阳郡君,亦张氏。荫其男,长曰洎,明州观察支使;次曰浚,江阴军司理参军;次曰泳、渐、沆、沨,皆将作监主簿。既终,又荫二孙某官。其馀庆之及者三世,则夫守道者,未必果不遇也。

噫!杨氏尝以族显于汉,为三公者四世。汉之乱,更魏涉晋,戕贼于夷胡,而汉之大人苗裔尽矣。比数百岁,下而及唐,然杨氏之后独在。太和、开成之间,曰汝士者与虞卿、鲁士、汉公,又以名显于唐,居靖恭坊杨氏者,大以其族著。唐之乱,极于懿、僖、昭三宗,下更五姓,天下厖裂,焚荡剪,而唐之名臣之后尽矣。又几百年至于今,然杨氏之后独在,及府君又大显。始震尝有德于汉而死于无辜,君子悼震曰不幸,然孰知夫世不昌且久欤?而府君又畜其德,则孰知其后世又不然欤?

于其葬也,是宜铭。铭,盖所以使后世之有考也。

府君卒后若干年,以景祐二年某月某日,葬杭州某县某乡。漳南君先府君二十六年以亡,及是合葬,自有志。府君初名侃,后避真宗皇帝旧名,改曰大雅,字子正。铭曰:

杨氏之先,自震有闻。有盛有衰,世惟厥人。由汉迄今,更难冒乱。历时千年,而世三显。府君之显,不彰于初。其久不渝,卒克以敷。弘农之分,遂播南土。呜呼!德则承其先,而葬也茔于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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