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丧服疏
作者:穆质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524

    臣闻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汉文帝以宗庙社稷之重自贬,乃以日易月,后世所不能革。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丧宜无厌降,惟晋既葬公除,议者诡辞以甘时主,不足师法。今有司之议,亏化败俗,常情所郁。夫政以德为本,德以孝为大,后世记礼之失,自今而始,顾不重哉!父在为母期,古礼也。国朝服之三年,臣谓太重,唯行古谓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