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
作者:苏轼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东坡全集‎

    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举三代全盛之法,以治侥幸茍且之风,而归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时,天子秉至公之义,而制诸侯之予夺,故勇者无所加乎怯,弱者无所畏乎强,匹夫怀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兴也。周衰,诸侯相关,而强有力者制其予夺,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领不暇,而齐、晋、秦、楚有吞诸侯之心。孔子慨然叹曰:“久矣,诸侯之恣行也,后世将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后世王者之作而举行之也。钟鼎龟玉,夫子之所以分诸侯,使诸侯相传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且夫鼎也,不幸使齐挈而有之,是齐鼎也,是百传而不易,未可知也。
    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为而在鲁之太庙?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书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义取之,而又以与鲁也。后世有王者作,举《春秋》之法而行之,鲁将归之宋,宋将归之郜,而后已也。昔者子路问孔子所以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谨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圣人之用意盖深如此。

    夫以区区之鲁无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争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爱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为宋,入鲁而为鲁,安知夫秦、晋、齐、楚之不动其心哉!故书曰郜鼎,明鲁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争也。《谷梁传》曰“纳者,内弗受也。”以为周公不受也。又曰:“号从中国,名从主人。”而《左氏》记臧哀伯之谏。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从名,地从主人。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