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
作者:康有为
本作品收录于《[[康有为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得书及报,极发自立之事,远援法、美,近引吕、波,备极繁详,以为鼓动。呜呼!何为出此亡国奴种之言也?呜呼!何为吾人乃发此亡国绝种之念也。义理、事势之不可,昔已详之。然诸子自以多读欧美之书,有法、美之事理深入脑中,以为各国已然之事,大地必趋之势,故敢毅然决然为之,以为事可必成,故不可以空言虚义折也。嗟乎!诸子之误引法、美,乃诸子之大谬也。盖由于但读欧美之新书,而不能考亚洲之故事也。诸子之自以为博新学者,岂知其大谬乃由于不学也。

夫各国之为国,皆有其特别之情,万不能妄引他国为比例者也。夫自立之举,若吕宋、波亚、匈牙利、波兰之不成,既不足称矣。若夫南北美、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及近者罗马尼亚、门的内哥、塞尔维亚、布加利牙、埃及之国自立,皆远在万里重洋之绝海,或近有同洲诸大均势之扶持,或新灭不久,或宗教不同,各国助之,故能有成。其地势情事,皆与吾国绝不相同,无丝毫之类也。夫以绝异之事势,而但闻革命自立之事则艳慕之,而不审己国之情实,乃遂妄言轻举,以酿滔天之大祸,以亡国绝种。呜呼!岂料不学而误读书之毒乃至如是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