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俗人应避雅人
作者:鲁迅 1934年
本作品收录于《且介亭杂文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三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署名且。

    这是看了些杂志,偶然想到的——浊世少见“雅人”,少有“韵事”。但是,没有浊到彻底的时候,雅人却也并非全没有,不过因为“伤雅”的人们多,也累得他们“雅”不彻底了。

    道学先生是躬行“仁恕”的,但遇见不仁不恕的人们,他就也不能仁恕。所以朱子是大贤,而做官的时候,不能不给无告的官妓吃板子。新月社的作家们是最憎恶骂人的,但遇见骂人的人,就害得他们不能不骂。林语堂先生是佩服“费厄泼赖”的,但在杭州赏菊,遇见“口里含一枝苏俄香烟,手里夹一本什么斯基的译本”的青年,他就不能不“假作无精打彩,愁眉不展,忧国忧家”(详见《论语》五十五期)的样子,面目全非了。

    优良的人物,有时候是要靠别种人来比较,衬托的,例如上等与下等,好与坏,雅与俗,小器与大度之类。没有别人,即无以显出这一面之优,所谓“相反而实相成”者,就是这。但又须别人凑趣,至少是知趣,即使不能帮闲,也至少不可说破,逼得好人们再也好不下去。例如曹孟德是“尚通侻”的,但祢正平天天上门来骂他,他也只好生起气来,送给黄祖去“借刀杀人”了。祢正平真是“咎由自取”。所谓“雅人”,原不是一天雅到晚的,即使睡的是珠罗帐,吃的是香稻米,但那根本的睡觉和吃饭,和俗人究竟也没有什么大不同;就是肚子里盘算些挣钱固位之法,自然也不能绝无其事。但他的出众之处,是在有时又忽然能够“雅”。倘使揭穿了这谜底,便是所谓“杀风景”,也就是俗人,而且带累了雅人,使他雅不下去,“未能免俗”了。若无此辈,何至于此呢?所以错处总归在俗人这方面。

    譬如罢,有两位知县在这里,他们自然都是整天的办公事,审案子的,但如果其中之一,能够偶然的去看梅花,那就要算是一位雅官,应该加以恭维,天地之间这才会有雅人,会有韵事。如果你不恭维,还可以;一皱眉,就俗;敢开玩笑,那就把好事情都搅坏了。然而世间也偏有狂夫俗子;记得在一部中国的什么古“幽默”书里,有一首“轻薄子”咏知县老爷公余探梅的七绝——红帽哼兮黑帽呵,风流太守看梅花。

    梅花低首开言道:小底梅花接老爷。

    这真是恶作剧,将韵事闹得一塌糊涂。而且他替梅花所说的话,也不合式,它这时应该一声不响的,一说,就“伤雅”,会累得“老爷”不便再雅,只好立刻还俗,赏吃板子,至少是给一种什么罪案的。为什么呢?就因为你俗,再不能以雅道相处了。

    小心谨慎的人,偶然遇见仁人君子或雅人学者时,倘不会帮闲凑趣,就须远远避开,愈远愈妙。假如不然,即不免要碰著和他们口头大不相同的脸孔和手段。晦气的时候,还会弄到卢布学说的老套,大吃其亏。只给你“口里含一枝苏俄香烟,手里夹一本什么斯基的译本”,倒还不打紧,——然而险矣。

    大家都知道“贤者避世”,我以为现在的俗人却要避雅,这也是一种“明哲保身”。

    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