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开经筵疏 中华文库
去年八月内,该臣等题为“乞崇圣学以隆圣治”事,奉圣旨:“览卿等奏,具见忠爱。八月内择吉先御日讲,经筵候明春举行。礼部知道。钦此。”
今年正月初五日,奉圣谕:“初七日开日讲,谕卿等知之。钦此。”
臣等恭照经筵、日讲,皆所以仰成圣德,讲明治道,在我祖宗列圣自有成规。去年臣等因山陵未毕,岁事将终,故请皇上先御日讲,次开经筵,荷蒙圣明即赐允行。后值隆冬,讲读不辍;兹于年节假内,即已谕开日讲。诸臣等仰见我皇上惕励之诚,法天行健;缉熙之学,与日俱新。诚宗社万万年无疆之庆也。
但经筵盛典,亦宜次第举行。且在廷臣工,久切快睹之望。伏乞敕下礼部,遵照前旨,于二月内择日具仪,肇举令典。其合用知经筵、同知经筵及侍班、讲读、执事、侍仪等官,容臣等查照旧规,议拟上请,仰候圣裁施行。
庶劝讲之礼既不废于公庭,造膝之言又日陈于左右。圣功已密而益密,圣德日新而又新矣。
万历元年正月初十日奉圣旨:是。礼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