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复国子监生徒状
作者:韩愈 
本作品收录于《昌黎先生集》和《全唐文/卷0549
贞元十九年,公为四门馆博士时奏请也。

    国子监应三馆学士等,准《六典》:[1]国子馆学生二百人,皆取文武三品已上及国公子孙,从二品已上曾孙补充;[2]太学馆学生五百人,皆取五品已上及郡、县公子孙,从三品已上曾孙补充;[3]四门馆学生五百人,皆取七品已上及侯、伯、子、男子补充。

    右国家典章,崇重庠序。近日趋竞,未复本源。至使公卿子孙,耻游太学;工商凡冗,或处上庠。今圣道大明,儒风复振,恐须革正,以赞鸿猷。今请国子馆并依《六典》,其太学馆,量许龋参官八品已上子弟充;其四门馆,亦量许取无资荫有才业人充;如有资荫,不补学生应举者,请礼部不在收试限;其新补人有冒荫者,请牒送法司科罪。缘今年举期已近,伏请去上都五百里内,特许非时收补;其五百里外,且任乡贡,至来年春,一时收补。其厨粮度支,先给二百七十四人,今请准新补人数,量加支给。谨具如前,伏听处分。

    注释

    1. 《唐六典》三十卷,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诏撰。玄宗手写六条,曰: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至二十六年书成。
    2. “已”或作“以”,下同。
    3. 或无从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