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宥言官以彰圣德疏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

昨该吏科给事中石星疏陈时政,冒犯天威,伏奉御批:“石星这厮恶言讪上,好生无理!著锦衣卫拏在午门前,著实打六十棍,为民当差,不许欺纵。”

臣一闻此旨,不胜惊骇。仰惟皇上圣德宽宏,天覆地载。即位以来,敬大臣,体群臣,矜不能,赦小过,至于言官论事,往往曲赐含容,未尝轻加罪责。今一旦有此处分,不知石星所言何事,致触圣怒如此。

今日于该科取其原本观之,乃知石星所言委为狂妄,不知事体。如鳌山灯在正月二十开,已即撒去;皇上于宫中游宴一切减省,在廷之臣方切仰戴;而星乃信其误闻,辄肆诬诋。至于经筵日讲,已奉有钦依择日举行;陆凤仪差写圣谕,已奉旨处分,不许教扰;而星乃呶呶焉复以为言。此其狂愚无识,恣肆妄言,在星诚为有罪,而在皇上亦有不能忍受者矣。

但臣惓惓之愚,窃以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职司纠正。必平日养其刚直之气,宽其触冒之诛,而后遇事敢言,无所畏避,四方利弊得以上闻。我皇上登极之初,特下明诏,广求直言。故大小臣工,莫不以幸际昌辰,遭逢明主,凡有一得之愚,皆愿献于阙下。

今若因此一事,将石星遂加重谴,四方闻之,必谓朝廷求言特虚文耳,转相告戒,以言为讳。虽有忠谋谠论、四方利病,谁肯为朝廷言者?石星一人固不足惜,然因此折言官之气,开忌讳之门,则于圣朝从谏之盛美岂不有亏?明诏求言之初意岂不相背哉?

且自古顺耳之言易从,逆耳之言难听。于逆耳难受之言而能曲容之,乃为盛德。臣追思皇上昔在藩邸,臣因进讲漠光武杀直臣韩歆事,反复开导,言人臣进言之难,叹惜光武以明圣之王不能容一韩歆,书之史册,甚为盛德之累。荷蒙皇上改容倾听,又于宫中御书“文武献纳”四字,置之坐侧。是皇上因臣之言有所感悟,而欲广纳忠谋,以追尧舜之治也。

今一闻直言,遂尔加罪,则皇上昔时所以感悟于臣言者,其心为何如哉?臣又访得石星原任行人,去年十月间始选为给事中。草野之人,少不更事,乍破选用,职司言责,不量浅深,急于图报,故发言狂妄如此。原其本心,实亦无他。今既杖之于朝,则妄言者已知所警,乃又尽视其职,发为编氓,臣窃以为过矣。

今大臣皆持禄养交,莫肯尽言;谏官皆慑于天威,不敢申救。人臣缄默苟容,恐非国家之福。臣受皇上厚恩,备位辅导,有股肱心膂之托,诚不愿皇上有此过举。

伏望圣慈哀悯狂愚,曲赐宽宥,将石星召还原职,或谪降外任,以倡敢言之气,以开自新之门。则言者之狂妄,益无以解于天下之公恶;而皇上包容直臣之美、宥过赦罪之仁,将垂之万世而有光矣。

(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