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定面奖廉能仪注疏
作者:张居正 
本作品收录于《明张文忠公全集

昨该吏部、都察院钦奉圣谕,开具各在外廉能官员,请照旧例宴赏。该臣等于文华殿面奏,伏蒙皇上亲发玉音:“将各官引来,朕面加奖谕。”钦此。随奉圣旨:“这廉能官,著吏部、都察院堂上官,并吏科都给事中、掌河南道御史引来会极门,朕面加奖赏。”钦此。

臣等窃惟致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前代令主,欲兴道致治,未有不加意于此者。如臣等前所进《帝鉴图说》中,褒奖守令、召试县令诸事,载之史册,以为美谭。

我太祖高皇帝每遇各地方官来京奏事,常召见赐食,访问民间疾苦。虽县丞、典史有廉能爱民者,亦特差行人赍敕奖励,或封内醪[1]、金币以赉之。迨宣、顺、宏治之间,亦间举宴赏之典。故二百馀年,重熙累治,兴致太平,实由于此。

恭遇皇上天纵圣明,励精图治。兹当考察之初,大明黜陟之典,又特蒙天语,谕臣等欲引见廉能官员,破格奖赏。仰窥圣心,盖以深纳臣等《图说》所陈,而远追我圣祖综核吏治之轨也。宗社生灵,曷胜庆幸!

但此系特典,久未举行,且远方外吏从来未睹朝廷之礼。若不先示以仪节,使之演习,恐一旦震怖天威,仓皇失措,又非所以昭德意、光盛举也。

伏乞钦定行礼日期,敕下礼部,略仿祖宗时御会极门午朝之仪,定拟简便仪注上请圣裁,明示各衙门遵行。庶临期不致差误,且旷典肇举,懿范昭垂,贻之万世,永有烈光[2]矣。

奉圣旨:“著于十八日行。礼部便具仪来看。”

  1. 内醪:“内”指大内、宫廷。“醪”指浊酒、醇酒,此处泛指御酒。
  2. 烈光:光辉、功业。《诗经·周颂·载见》:“休有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