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停命妇入朝奏
作者:于休烈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365

    据《周礼》,“有命夫命妇”,夫朝人主,妇朝女君。自永徽五年以则天为皇后,始行此礼。其日也,命妇又朝光顺门,朝官命妇,并入杂处,殊为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