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要十首
作者:王建 (高丽王)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1000

    朕闻大舜耕历山,终受尧禅;高帝超沛泽,遂兴汉业。朕亦起自单平,谬膺推戴,夏不畏热,冬不避寒,焦身劳思,十有九载。统一三韩,叨居大宝,二十五年,身已老矣!第恐后嗣纵情肆意,败乱纲纪,大可忧也!爰述训要,以传诸后。庶几朝披夕览,永为龟鉴。

    其一曰:吾国家大业,必资诸佛护卫之力,故创禅教寺院,差遣住持焚修,使各治其业。后世奸臣执政,徇僧请谒,各业寺社,争相换夺,切宜禁之。

    其二曰:诸寺院皆道诜推占山水顺逆而开创。道诜云:“吾所占定外,妄加创造,则损薄地德,祚业不永。”朕念后世国王公侯后妃朝臣,各称愿堂,或增创造,则可忧也!新罗之末,竞造浮屠,衰损地德,以底于亡,可不戒哉!

    其三曰:传国以嫡,虽曰常礼。然丹朱不肖,尧禅于舜,实为公心。若元子不肖,与其次子,又不肖,与其兄弟之众所推戴者,俾承大统。

    其四曰: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遵其制,殊方异土,人性各异,不必苟同。契丹是禽兽之国,风俗不同,言语亦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

    其五曰:朕赖三韩山川阴祐,以成大业。西京水德调顺,为我国地脉之根本,大业万代之地,宜当四仲巡驻,留过百日,以致安宁。

    其六曰:朕所至愿,在于燃灯入关。燃灯所以事佛,入关所以事天灵,及五岳名山大川龙神也。后世奸臣建白加减者,切宜禁止!吾亦当初誓心,会日不犯国忌,君臣同乐,宜当敬依行之。

    其七曰:人君得臣民之心为甚难,欲得其心,要在从谏远谗而已。从谏则圣,谗言如蜜,不信则谗自止。又使民以时,轻徭薄赋,知稼穑之艰难,则自得民心,国富民安。古人云:“芳饵之下,必有悬鱼。重赏之下,必有良将。张弓之外,必有避鸟。垂仁之下,必有良民。”赏罚中则阴阳顺矣。

    其八曰:车岘以南,公州江外,山形地势,并趋背逆,人心亦然。彼下州郡人参与朝廷,与王侯国戚婚姻,得秉国政,则或变乱国家。或衔统合之怨,犯跸生乱。且其曾属官寺奴婢,津驿杂夫,或投势移免,或附王侯宫院,奸巧言语,弄权乱政,以致灾变者,必有之矣!虽其良民,不宜使在位用事。

    其九曰:百辟群僚之禄,视国大小以为定制,不可增减。且古典云:“以庸制禄,官不以私。”若以无功人及亲戚私昵,虚受天禄,则不止下民怨谤,其人亦不得长享福禄。切宜戒之。又以强恶之国为邻,安不可忘危,兵卒宜加护恤,量除徭役。每年秋阅,勇锐出众者,随宜加授。

    其十曰:“有国有家,儆戒无虞。博观经史,鉴古戒今。周公大圣,《无逸》一篇,进戒成王,宜当图揭,出入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