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令
中华民国五十七年四月廿九日
台五十七交字第三三四九号
1968年4月29日
本作品收录于《总统府公报 (民国57年4月30日)
总统府公报第1953号第17页

      玆定于中华民国五十七年五月一日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施行日期此令。

    院   长 严家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