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答复书_(2024年12月11日) 中华文库
← |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答复通知 (2024年11月29日) | 行政复议附带审查答复书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4年12月11日 |
(2025)津0106行初88号 |
工信部在(2025)津0106行初88号案中提交的证据第73页。 |
部行政复议机构:
关于对《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工信部政法〔2023〕 30号)第七条进行附带审查的答复通知收悉。经研究,我司认为《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内容合法。
特此答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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