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昌龄可许州长史制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57

    敕:将仕郎权知泗州长史兼殿中侍御史赐绯鱼袋董昌龄,顷为邑宰,分赞郡符,皆闻约己之名,每展在公之节。稽其器局,允谓廉能,议以稍迁,用彰勤效。可许州长史兼侍御史,散官、勋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