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诸葛丞相诏
作者:刘备 蜀汉
本作品收录于《诸葛亮集 (张澍)

    案:《蜀志》,先主,嘉霍峻之功,以梓潼太守,裨将军。在官三年,卒,先主甚悼惜,乃诏诸葛亮曰:

    既佳士,加有功于国,欲行酹。《三国志》卷四十一《蜀志•霍峻传》。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