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季安诏
作者:白居易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664

    敕季安:刘清潭至,省所奏贝州宗城县百姓刘宏为母病割股充祭事宜,具悉。卿任重弼谐,寄深镇守,勤抚绥之政,赞燮理之功,至使部人,忘身展孝,虽因心有感,诚化我之时风,而率下可知,足表卿之理行。省兹陈奏,钦叹良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