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何应钦部长指示对日方略电
作者:蒋中正
中华民国20年(1931年)9月23日于南京市

    ——中华民国二十年九月二十三日于南京——

    何部长敬之:对日方略,我应采取正当防范,如日军有越轨行动,我应以武装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