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
国语和合译本(旧称官话和合译本)
译者:狄考文、富善、鲍康宁、文书田、鹿依士
创世记
圣经和合本翻译计划,原本分为官话、深文理、浅文理三种译本,称为“圣经唯一,译本则三”。后来深浅文理合并为文理和合本,因只发行十馀年,知者甚少,至于官话和合本,即现今称为国语和合本者,得到广泛流行,成为教会常用译本。

此页所收者是通称和合本的“神”版国语和合本,另有“上帝”版国语和合本,两者分别,在于“神”版经文中凡是有空格的“ 神”,“上帝”版都作“上帝”。

所用经文,以提供的文字档为原始版本,再调整其中用字,使之合于1919年发行时用字习惯。当时中文尚未用西方的形式语法改造,“他”字不另分出“她”字等代名词,形容词副词俱用“的”,不用“地”为副词后缀。文字档中有不合当时习惯之处,都尽量改回。

异体字亦依1919年版为准,如用“喫”不用“吃”,用“輭”不用“软”,用“餧”不用“餵”等。当时用字若有较现今更细致的,都按当时用法,如表方始义时用“纔”不用“才”,故此“才能”只解作才干,而作方可解则作“纔能”,又如原版“滚”字只形容水势,“辊”字则表示转动,在此亦将两字分别,不从今人用“滚”字取代“辊”字。原版有异体字用字前后不一致,此处亦依从,如“遍”字有时作“徧”,“暖”字有时作“煖”等。至于“蹦”字,原版实为左“足”右“奉”,因统一码仍未收此字,此处都用“蹦”取代。而“基路伯”一词,当时在此三字左旁都加“口”字,以示此词为音译,统一码未收加口旁的“伯”字,故三字于此亦不加口旁。(文理和合本中此词原本已不加“口”旁。)

国语和合本圣经有在字句旁加点,以表示为译时所加者,网上版圣经多不加点,但在此都已加上。(文理和合本并无字旁加点之例。)加点依据1919年版圣经查对,故此略多于香港圣经公会的新标点和合本网上版。(例如以西结书第十章加点字句有五处,但新标点和合本有四处未加点。其实1961年双栏版国语和合本也少了四处。)

1919年版新约书中引用旧约,均有加注出处于书眉,于1961年国语和合本改为两栏排版时悉予删去,在此补回原注。部份新约经文原为引用数节旧约经文,但1919年版只标注首一节的节数,而中国基督教联会1989年重排出版圣经内,将此数节的节数都注出,遇此情形则用1989年版所注节数。各注依1919年版使用花码。


    新旧约全书目录

    新约书中、常有引旧约书中的话、或申明上文、或证实句中的本意、或彰显古时的豫言、已得应验、每遇此话、加以引号、用注指明何书何章何节、但书目字数太多、用注不便、特于各书中简取一二字代用、附入目录之下、以便读者查对、列表如左、

    旧约

    • 创世记     (创)  计五 十章
    • 出埃及记    (出)  计四 十章
    • 利未记     (利)  计二十七章
    • 民数记     (民)  计三十六章
    • 申命记     (申)  计三十四章
    • 约书亚记    (书)  计二十四章
    • 士师记     (士)  计二十一章
    • 路得记     (得)  计 四 章
    • 撒母耳记上   (撒上) 计三十一章
    • 撒母耳记下   (撒下) 计二十四章
    • 列王纪上    (王上) 计二十二章
    • 列王纪下    (王下) 计二十五章
    • 历代志上    (代上) 计二十九章
    • 历代志下    (代下) 计三十六章
    • 以斯拉记    (拉)  计 十 章
    • 尼希米记    (尼)  计十 三章
    • 以斯帖记    (斯)  计 十 章
    • 约伯记     (伯)  计四十二章
    • 诗篇      (诗)  计百五十篇
    • 箴言      (箴)  计三十一章
    • 传道书     (传)  计十 二章
    • 雅歌      (歌)  计 八 章
    • 以赛亚书    (赛)  计六十六章
    • 耶利米书    (耶)  计五十二章
    • 耶利米哀歌   (哀)  计 五 章
    • 以西结书    (结)  计四十八章
    • 但以理书    (但)  计十 二章
    • 何西阿书    (何)  计十 四章
    • 约珥书     (珥)  计 三 章
    • 阿摩司书    (摩)  计 九 章
    • 俄巴底亚书   (俄)  计 一 章
    • 约拿书     (拿)  计 四 章
    • 弥迦书     (弥)  计 七 章
    • 那鸿书     (鸿)  计 三 章
    • 哈巴谷书    (哈)  计 三 章
    • 西番雅书    (番)  计 三 章
    • 哈该书     (该)  计 二 章
    • 撒迦利亚书   (亚)  计十 四章
    • 玛拉基书    (玛)  计 四 章

    新约



    凡例

    书中的圈点、是要将意思更显亮.所用的诸点式、都摆列如左。

    凡一句而意思不全的、就用尖点。 、

    凡一气而意思不全的、就用圆点。 .

    凡一气或数气而意思已全的、就用小圈。 。

    凡引证话、就前后加双钩、‘ ’名叫引号。

    凡申明话、就前后加括弓、( )名叫解号。

    每逢字旁有小点、……是指明原文没有此字、必须加上才清楚、这都是要叫原文的意思更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