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79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799号决议
1992年12月1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800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2年12月18日
    第799(199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会员国根据《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

    重申其1988年1月5日第607(1988)、1988年1月14日第608(1988)、1989年7月6日第636(1989)、1989年8月30日第641(1989)、1990年12月20日第681(1990)、1991年5月24日第694(1991)和1992年1月6日第726(1992)号决议,

    深感关切地获悉占领国以色列违背其根据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日内瓦公约》所承担的义务,于1992年12月17日将数百名巴勒斯坦平民驱逐出自1967年以来被以色列占领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领土,

    1.强烈谴责占领国以色列驱逐数百名巴勒斯坦平民的行动,并表示坚决反对以色列的任何这种驱逐行动;

    2.重申1949年8月12日《关于战时保护平民日内瓦公约》适用于自1967年以来被以色列占领包括耶路撒冷在内的所有巴勒斯坦领土,并申明驱逐平民构成违反其根据《公约》所承担的义务;

    3.又重申黎巴嫩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4.要求占领国以色列保证所有这些被驱逐的人都立即安全返回被占领领土;

    5.秘书长派遣一名代表前往该地区,就这一严重局势同以色列政府交涉,并向安全理事会提出报告;

    6.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151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