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8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82号决议
1990年12月21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83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90年12月21日
    第682(1990)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设立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最初为期三个月的1964年3月4日第186(1964)号决议

    还回顾其以后延长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驻留在塞浦路斯的各项决议,其中最近的是1990年12月4日的第680(1990)号决议

    重申安全理事会主席1990年5月30日的声明,其中安理会成员强调,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开展和维持必须具有健全而有保障的财政基础,

    秘书长报告中指出的以及安全理事会主席1990年6月15日的声明中表示的联塞部队面临日益深化的长期财政危机表示关切

    1.决定审查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的费用和筹措经费的问题的各个方面,其中铭记着联塞部队面临的财政危机和秘书处调查组1990年12月7日的报告,并在1991年6月1日以前就为使该部队有一个健全而有保障的财政基础,筹措联合国应承付的联塞部队经费的其他安排作出报告;

    2.又决定至迟在1991年6月初以前,全面而有力地审议本决议第1段所述审查的结果,以期于1991年6月15日当日或以前在延长任务期限的同时,实行联塞部队筹措经费的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可包括,除其他外,利用分摊缴款。


    第2971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