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62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622号决议
1988年10月31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623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1988年10月31日
    第622(1988)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1988年4月14日和4月22日秘书长关于1988年4月14日在日内瓦签署的解决阿富汗局势的各协定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

    又回顾1988年4月25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给秘书长的信,

    1.申明同意1988年4月14日和22日秘书长信中所设想的各项措施,特别是安排暂时从联合国现有各行动中调派军官前往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协助执行斡旋任务;

    2.秘书长按照日内瓦各协定,随时将进一步的发展通知安全理事会。


    第282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