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368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369号决议
1975年5月28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370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69(197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审议了秘书长关于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的报告,

    注意到为建立中东地区持久和公正的和平所作的努力,和该地区局势的发展,

    对该地区目前的紧张状态,表示关切

    重申关于部队脱离接触的两项协定只是执行安全理事会一九七三年十月二十二日第338(1973)号决议的一个步骤,

    决定

    (a)要求有关各方立即执行安全理事会第338(1973)号决议

    (b)将联合国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的任务期限再延长六个月;

    (c)请秘书长在这段期间终了时提出关于局势发展和执行安全理事会第338(1973)号决议所采取的措施的报告。


    第一八二二次会议以十三票对零票通过。 1


    1 两个理事国(中国和伊拉克)没有参加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