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52(201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453(201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第8453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30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2454(2019)号决议
本作品收录于《联合国安理会2019年决议

    安全理事会

    欢迎秘书长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关于其斡旋工作的报告(S/2018/919)和 2019年 1 月 11 日关于联合国塞浦路斯行动的报告(S/2019/37),

    注意到塞浦路斯政府同意,鉴于岛上目前局势,有必要让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联塞部队)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后继续驻扎,

    呼应秘书长,同样坚信找到解决方案的责任首先在于塞浦路斯人自身,重申联合国的主要作用在于协助各方全面和持久解决塞浦路斯冲突和岛上的分裂,

    注意到希族塞人和土族塞人领导人在 2014 年 2 月 11 日通过的《联合宣言》上,在 2017 年 4 月 2 日《联合声明》中作出承诺,注意到 2017 年 6 月在联国主持下再次举行塞浦路斯问题会议,欢迎与会者承诺支持旨在全面解决塞浦路斯问题的进程,欢迎秘书长和秘书长特别代表伊丽莎白·什佩哈尔提供支持,

    回顾国际社会重视各方全面、灵活和建设性地参与谈判以达成解决方案,敦促双方再次承诺依照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的规定,在政治地位平等的两族、两区联邦制基础上达成持久、全面和公正的解决方案,强调指出现状不可持续,

    欢迎联合国磋商员简·霍尔·卢特所作的努力,敦促双方和所有相关各方表现出政治意愿,建设性地参与联合国磋商,

    注意到需要推进关于建立军事信任措施的审议和讨论,欢迎近来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取得进展,敦促继续努力执行其余所有建立信任措施,包括移动电话和电力连通方面的措施,并敦促商定和采取进一步的联合和单方面步骤以在两族间建立信任,包括新的建立信任措施,特别是在教育、青年和族群经济合作等领域,确认两族增强经济一体化有着重要惠益,

    着重指出必须在各级教育中促进和平,以期消除偏见、仇外和不宽容等现象,推动两族建立信任,

    欢迎 2018 年 11 月开放两个新的过境点,这是对建立信任的重要贡献,重申塞浦路斯人必须能够继续跨越绿线,鼓励通过相互协议开放其他过境点,

    深信全面和持久解决塞浦路斯问题将给全体塞浦路斯人带来许多重大惠益,包括经济惠益,敦促双方及其领导人促进积极正面的公开言论,鼓励他们在举行任何公民投票前,及早向两族人民明确说明解决问题能够带来的惠益,并说明为达成解决方案展示更大灵活性和作出更多妥协的必要性,

    重点指出国际社会在政治和财政两方面的支持作用的重要性,尤其是有关各方必须采取切实步骤帮助希族塞人和土族塞人领导人再次承诺在联合国主持下达成解决方案,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岛上和绿线沿线安全情况保持稳定的评估意见,但表示关切联塞部队观察到的军事违反现状活动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敦促各方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加剧紧张局势、破坏迄今已有进展或有损岛上善意的行动,包括违反军事现状的行动,

    回顾秘书长坚信,如果双方接受并积极协助联塞部队实施联合国采用的备忘录,缓冲区的局势将得到改善,特别指出双方和所有相关各方务须尊重联塞部队在缓冲区的法定权力,

    遗憾地注意到双方都在阻挠人员进入缓冲区内剩余的雷场,而在塞浦路斯的排雷工作必须继续进行,注意到塞浦路斯境内的地雷继续构成威胁,又注意到关于排雷的建议、讨论和积极倡议,敦促迅速就协助重启排雷行动和剩余雷场清雷工作达成协议,

    赞扬失踪人员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指出必须加强委员会活动,为此重点指出,正如失踪人员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就档案材料审查工作发布的新闻稿所述,需要提供所有必要信息,注意到总共 2 002 名失踪人员中仍有 1 075 人未得到确认,敦促迅速开放所有地区供人员进出,以便委员会开展工作,相信这项工作将促进两族和解,

    认同妇女积极参与并发挥领导作用对政治进程至关重要,且有助于使今后达成的任何解决方案得以持续,回顾妇女在和平进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在安理会第1325(2000)号决议和有关决议中已得到确认;回顾安理会第2242(2015)号决议及其对增加联合国维和特派团军事和警察特遣队中妇女人数的愿望;还回顾根据安理会第2250(2015)和2419(2018)号决议让青年积极参与的重要性,

    敦促双方加紧努力,促进两族间接触、和解以及民间社会积极互动,包括两族可合作实施并共同受益的两族倡议和发展项目,鼓励经济和商业机构之间开展合作,消除所有妨碍这种接触的障碍,同时注意到使双方的特定部门或行为体进行对话的各种举措,包括塞浦路斯和平进程宗教轨道,

    强调指出安理会需采取强有力的战略方针进行维和部署,

    回顾安理会第2378(2017)号决议请秘书长确保对照明确订立的基准,利用关于维和行动成效的数据,包括维和业绩数据来改进对特派团行动的分析评价,强调需要定期审查所有维和行动,包括联塞部队,以确保效率和成效,

    欢迎迄今为加强联塞部队的联络和接触能力而采取的措施,强调指出需要充分落实联塞部队 2017 年战略审查报告所载的其余建议。

    注意到必须在考虑到实地形势发展和各方意见的情况下,针对解决方案进行过渡规划,包括需要考虑酌情调整联塞部队的任务、兵力和其他资源及行动构想,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和特别代表伊丽莎白·什佩哈尔作出的努力,欢迎秘书长任命谢里尔·皮尔斯少将担任联塞部队指挥官,

    呼应秘书长,同样感谢塞浦路斯政府和希腊政府为联塞部队的经费提供自愿捐款并请其他国家和组织提供更多自愿捐款,表示感谢为联塞部队提供人员的会员国,

    欢迎并鼓励联合国在所有维和行动中努力促使维和人员注意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和其他传染病,

    1. 表示注意到双方领导人主导的进程自2014年2月11日以来取得的进展以及双方领导人及其谈判人员为达成全面持久解决方案作出的努力,对2017年塞浦路斯问题会议结束以来在达成解决方案方面缺乏进展表示遗憾,敦促双方和所有相关参与者抓住联合国磋商员简·霍尔·卢特就下一步行动开展磋商所带来的重要机会,积极、建设性地参与这些磋商,敦促他们商定工作范围,它将构成以结果为导向的有意义谈判的协商一致起点,以期在可预见的时限内商定解决方案,敦促他们重申在联合国主持下达成解决方案的政治意愿和承诺;
    2. 为此促请双方,特别是塞浦路斯两族领导人,以及所有相关各方本着开放和创新精神,极、有意义地互动,完全致力于联合国主持下的解决进程,利用联合国的磋商重启谈判,并避免任何可能有损成功机会的行动;
    3. 表示注意到秘书长的报告(S/2018/919 和 S/2019/37);
    4. 重申安理会关于塞浦路斯的所有相关决议,尤其是 1999 年 6 月 29 日第1251(1999)号决议及其后各项决议;
    5. 回顾其第2430(2018)号决议,促请双方领导人:
      (a) 迅速努力地进一步开展工作,以期在核心问题上达成一致;
      (b) 加强与各个技术委员会的协作,以期加强族群间联系,改善塞浦路斯人的日常生活;
      (c) 促进全岛的和平教育,包括为此而进一步赋权教育问题技术委员会解决学校课本中有碍和平的要素,以此促进两族建立信任;
      (d) 为谈判达成解决方案营造更好的公共氛围,包括为此而向公众阐明共同点和今后的道路,发表更有建设性和更加和谐的言论,使两族为问题的解决做好准备,并为此而避免发表有损这一进程或可能使顺利完成这一进程更加困难的言论;
      (e) 增加和增强包括妇女组织和青年在内的民间社会参与这一进程,直接支持和鼓励民间社会组织加强族群间联系和建立信任,以动员更多力量支持整个解决进程;
    6. 促请双方和相关各方探讨如何建立机制和强化现有举措,由联塞部队作为调解人,发挥联络作用,以期有效缓解紧张局势,帮助解决影响到所有塞浦路斯人的全岛问题,
    7. 欢迎如秘书长 2017 年 9 月 28 日报告所述,如双方有必要的政治意愿,共同决定重启谈判,秘书长愿意继续开展斡旋以协助双方,表示安理会对此将予以全力支持;请秘书长视谈判进展情况,继续针对解决方案开展过渡规划工作,鼓励双方在这方面相互接触,并与联塞部队和联合国斡旋人员接触;
    8. 注意到秘书长关于联塞部队 2017 年战略审查的报告(S/2017/1008),请联塞部队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充分落实报告建议;
    9. 敦促执行和进一步制定基于未来共同愿景和联合行动的建立信任措施,包括旨在加强移动电话和电力连通的措施,期待商定和实施双方都可接受的其他此类步骤,包括建立军事信任措施和开放更多过境点,敦促双方促进族群间联系、交流与合作,从而为达成解决方案营造有利环境;
    10. 强调指出民间社会特别是妇女充分切实参与和平进程各个阶段的重要性,期待他们参与制定和实施促进冲突后可持续和平战略,包括为此而振兴性别平等委员会,促请联合国在现有资源范围内落实秘书长的建议,进行具有性别敏感性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并与两族分享评估结果;
    11. 还强调指出青年充分、有效参与的重要性;确认两族教育问题技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促请双方推动两族青年接触,确认促进和平教育项目的重要贡献并在两族儿童间建立联系;
    12. 欢迎全力满足失踪人员委员会挖掘遗骸的要求和响应双方领导人 2015年 5 月 28 日发表的关于提供线索的联合呼吁,促请各方考虑到委员会需要加紧工作,允许更迅速和不受限制地进出所有地区,并回应委员会索取关于可能的埋葬场地档案资料的要求;
    13. 表示全力支持联塞部队,决定再次延长该部队的任务期限至 2019 年 7月 31 日;
    14. 欢迎联塞部队努力加强与双方所有部门联络和接触、包括人员之间联系的能力,努力维持稳定和平静,从而为解决进程取得进展切实营造有利条件;请秘书长依照安理会第2242(2015)号决议增加联塞部队中妇女人数并确保妇女切实参与各方面行动;
    15. 表示严重关切停火线沿线违反军事现状事件增多,促请双方和所有相关各方尊重联塞部队在缓冲区的法定权力,还促请双方继续作为紧急事项,在尊重联塞部队任务的同时,就缓冲区标界问题与联塞部队协商,强烈建议双方利用2018 年联合国备忘录确保缓冲区的和平与安全;
    16. 促请土族塞人方面和土耳其部队在斯特罗维利亚恢复 2000 年 6 月 30 日之前的军事状态;
    17. 促请双方允许排雷人员通行并协助清除塞浦路斯缓冲区内的剩余地雷,敦促双方商定一项工作计划,清除塞浦路斯境内的所有地雷;
    18. 欢迎秘书长采取举措制定联合国维持和平业绩文化标准,重申支持制定全面综合的业绩政策框架,其中确定明确的业绩标准,据以评价为维持和平行动工作和提供支助的所有联合国文职和军警人员的业绩,以此推动任务得以有效和全面执行;该框架还将包含以清晰和明确界定的基准为基础的全面和客观方法,以确保对业绩不佳进行问责,对出色业绩给予激励或嘉奖;促请秘书长将此框架适用于联塞部队;
    19. 支持秘书长对性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请秘书长与部队指挥官和部队派遣国合作,确保联塞部队充分遵守这一政策,确保对联塞部队所有人员进行审查以确定他们在为联合国服务期间是否曾有不正当性行为记录,确保联塞部队人员完全遵守联合国行为守则,通过秘书长报告随时向安全理事会通报联塞部队在这方面的进展情况,敦促部队和警察派遣国采取适当预防行动,包括进行部署前提高认识培训,并采取惩戒行动和其他行动,确保在发生这类行为时全面追究本国涉案人员的责任;
    20. 请秘书长至迟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其斡旋工作情况以及在为开展以结果为导向的有意义谈判而达成协商一致起点方面取得的进展;还请秘书长至迟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提交一份报告,说明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在建立信任措施方面取得的进展、为建立缓解紧张局势和处理全岛事项的机制

    所作的努力以及两族领导人为使两族准备好达成解决方案所作的努力,说明如何对联合国关于塞浦路斯的活动作出最佳安排以推动政治进展、同时维持稳定,并在必要时随时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最新情况;

    1.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