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201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2202号决议
S/RES/2202 (2015)
2015年2月17日
联合国安理会第2203号决议
    第2202(201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15年2月17日第7384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申安理会充分尊重乌克兰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表示严重关切乌克兰东部地区发生的悲惨事件和暴力,

    重申第2166(2014)号决议

    坚信乌克兰东部地区的局势只有通过和平解决目前的危机才能获得解决,

    1.赞同2015年2月12日在明斯克通过和签署的“执行明斯克协议的一揽子措施”(附件一);

    2.欢迎俄罗斯联邦总统、乌克兰总统、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发表声明(附件二),支持2015年2月12日在明斯克通过的“执行明斯克协议的一揽子措施”,并在声明中继续承诺执行明斯克协议;

    3.促请所有各方全面执行“一揽子措施”,包括其中规定的全面停火;

    4.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附件一

    执行明斯克协议的一揽子措施

    2015年2月12日于明斯克

    1.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立即全面停火,停火从当地时间2015年2月15日零时起严格执行。

    2.双方等距离后撤所有重武器,以便双方之间有一个安全区,口径大于或等于100毫米的火炮系统有宽度为50公里的安全区,多管火箭炮系统有宽度为70公里安全区,“Tornado-S”、Uragan和Smerch多管火箭炮系统以及战术导弹系统(Tochka和Tochka-U)有宽度为140公里安全区:

    –乌克兰部队:从实际接触线算起;

    –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武装编队:从2014年9月19日《明斯克备忘录》规定的接触线算起;

    上述重武器的后撤最迟于停火后第2天开始,在14天内完成。

    这一工作应在欧安组织协助下和三方联络组的支持下进行。

    3.欧安组织从后撤第一天起利用卫星、无人机和雷达系统等一切必要技术手段有效监测与核查停火情况和重型武器的后撤。

    4.在后撤的第一天启动对话,商讨根据乌克兰立法和“关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临时实行地方自治令”的乌克兰法律举行地方选举的方式,并商讨这些地区今后根据该法建立的制度。

    乌克兰议会迅速并至迟在本文件签署后30天内通过一项决议,说明根据2014年9月19日《明斯克备忘录》规定的界限,“关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临时实行地方自治令”的乌克兰法律建立的特别制度涵盖哪一地区。

    5.通过颁布禁止起诉和惩罚与乌克兰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所发生事件有牵连的人的法律,进行宽恕和赦免。

    6.根据“全部换全部”的原则释放并交换所有人质和被非法拘留者。这一工作至迟在后撤后的五天内完成。

    7.通过一个国际机制,让人道主义援助安全通行、送交、储存和分配给需要援助的人。

    8.确定如何全面恢复社会经济关系,包括退休金和其他付款等社会转移支付(收入和总收入、及时支付所有水电费和在乌克兰法律框架内恢复征税)。

    为此,乌克兰应重新控制冲突地区的银行系统,并在可能时建立一个国际机制,以便于进行这种转移。

    9.从地方选举后的第一天起,直到2015年底最后确定全面政治解决(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地方选举根据乌克兰法律和宪法改革进行),乌克兰政府恢复对整个冲突区国家边界的全面控制,但条件是,第11段的规定在三方联络组的框架内并在同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代表进行协商并商定的情况下得到执行。

    10.所有外国武装编队和军事装备以及雇佣军在欧安组织的监测下撤出乌克兰。所有非法团体解除武装。

    11.在乌克兰进行宪法改革,新宪法于2015年底生效,规定权力下放是一项关键内容(包括经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代表同意,提及这些地区的特殊情况),并根据下文注释中规定的一直执行到2015年底的措施,通过关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特殊地位的永久法律。

    12.将按照“关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临时实行地方自治令”的乌克兰法律的规定,在三方联络组的框架内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代表讨论和商定所有与地方选举有关的问题。选举将根据欧安组织的标准,在欧安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监督下进行。

    13.三方联络组加紧开展工作,包括成立一些执行明斯克协议相关内容的工作组。工作组的组成应体现三方联络组的组成。

    注:

    根据“关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临时实行地方自治令”的乌克兰法律,这些措施是:

    –不惩罚、起诉或歧视与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发生事件有牵连的人;

    –有权自己决定使用何种语言;

    –地方自治机构参加任命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检察院和法院的负责人的工作;

    –中央执行当局可着手同地方自治机构商定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国家支持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中央政府支持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与俄罗斯联邦各地区进行跨界合作;

    –地方议会决定设立人民警察单位,以维护顿涅茨克州和卢甘斯克州某些地区的公共秩序;

    –通过早期选举当选并由乌克兰最高拉达根据这一法律任命的地方议会代表和官员的权力,不能提前终止。

    三方联络组参加者:

    海迪·塔利亚维尼大使

    乌克兰第二任总统L.D.库奇马

    俄罗斯联邦驻乌克兰大使M.Yu.祖拉博夫

    A.W.扎哈尔琴科

    I.W.普洛特尼茨基

    附件二

    俄罗斯联邦总统、乌克兰总统、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关于支持2015年2月12日通过的执行明斯克协议一揽子措施的声明

    俄罗斯联邦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乌克兰总统彼得罗·波罗申科、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重申充分尊重乌克兰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他们坚信,除了和平解决外,没有其他任何解决办法。为此,他们充分致力于为此单独和共同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

    在这一背景下,四国领导人赞同同样签署2014年9月5日《明斯克议定书》和2014年9月19日《明斯克备忘录》的所有各方2015年2月12日在明斯克通过并签署的《执行明斯克协议的一揽子措施》。四国领导人将推进这一进程,并将利用他们对有关各方的影响力来促进一揽子措施的执行。

    德国和法国将提供技术支助,以恢复受冲突影响地区的银行系统,可能为此建立一个国际机制,为社会转移支付提供便利。

    四国领导人深信,加强欧洲联盟、乌克兰和俄罗斯联邦之间的合作将有利于解决这一危机。为此,他们赞同继续进行欧洲联盟、乌克兰和俄罗斯联邦有关能源问题的三方会谈,以便推进冬季供气计划。

    他们还支持欧洲联盟、乌克兰和俄罗斯联邦的三方会谈,以切实消除俄罗斯联邦对欧洲联盟-乌克兰实施深入全面自由贸易区计划提出的关切。

    四国领导人继续致力于在充分尊重国际法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创建一个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共同人道主义和经济空间。

    四国领导人将继续致力于执行明斯克协议。为此,他们商定设立一个诺曼底形式的监督机制,该机制将定期举行原则上由外交部高级官员参加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