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70(20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71(2006)号决议
2006年4月25日安全理事会第5421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72(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尤其是2004年10月1日第1565(2004)号、2005年3月30日第1592(2005)号、2005年9月6日第1621(2005)号和2005年10月28日第1635(2005)号决议以及2005年12月21日的主席声明(S/PRST/2005/66),
    赞扬刚果民主共和国人民成功地就《宪法》草案举行了全民投票,该《宪法》已于2006年2月18日生效,
    强调选举的重要性,它是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长久恢复和平与稳定、实现民族和解及建立法治的基础,
    赞扬独立选举委员会为筹备选举所作的努力,并表示赞赏联合国组织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向委员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出色后勤支助,
    强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在确保选举前后这段期间的安全方面负有首要责任,
    赞扬捐助界,尤其是欧洲联盟,为选举进程和刚果民主共和国过渡期的圆满成功提供援助,并鼓励捐助界继续给予支持,
    欣见欧洲联盟在即将举行选举之际提供额外援助,临时加强欧洲联盟驻金沙萨警察特派团(欧盟驻金警察特派团),以支持刚果民主共和国警察部队各相关单位的协调,
    注意到2005年12月27日主管维持和平行动副秘书长给欧洲联盟轮值主席国的信(S/2006/219,附件一)中所提的请求,
    注意到2006年3月28日奥地利共和国外交部长代表欧洲联盟理事会对上述信函的答复(S/2006/219,附件二),
    欣见上述3月28日信函表示欧洲联盟打算部署一支部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选举期间协助联刚特派团,并除其他外,声明欧洲部队不会代替联刚特派团或刚果民主共和国武装部队执行任务,欧洲联盟理事会在答复中还指出,根据评估,联刚特派团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某些地区的能力,足以使它能在没有欧洲联盟支持的情况下,应付可能遇到的困难,
    考虑到联刚特派团目前的任务期限须至迟于2006年9月30日予以延长,并表示打算再予延长至这一日期之后,
    认定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注意到2006年3月30日刚果民主共和国常驻代表给安理会主席的信(S/2006/203),并注意到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支持临时部署一支欧洲联盟部队(“欧盟刚果(金)部队”),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选举前后这段期间支助联刚特派团;
    2. 授权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部署欧盟刚果(金)部队,部署时间自举行第一轮总统和议会选举之日开始,为期四个月;
    3. 指出欧盟刚果(金)部队应由集中驻扎在金沙萨的先遣人员组成,并包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外待命、具备适当能力的其他人员(“超视距部队”);
    4. 决定上文第2段所述部署的授权不得超出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而且在2006年9月30日以后,须以先行延长联刚特派团的任务期限为条件;
    5. 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通报刚果当局就确切的选举时间表作出的决定;
    6. 强调立刻授权欧盟刚果(金)部队采取一切适当步骤,包括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部署先遣人员,为充分发挥其作业能力作好准备;
    7. 邀请欧洲联盟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便在其部队完成任务后妥善协调其撤离;
    8. 决定授权欧盟刚果(金)部队在其资源和能力范围内,根据欧洲联盟与联合国达成的协议,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执行下列任务:
    (a) 当联刚特派团在现有能力范围内执行任务面临重大困难时,支助联刚特派团稳定局势,
    (b) 在其部署地区内,在不妨碍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履行责任的情况下,协助保护人身随时可能遭受暴力威胁的平民,
    (c) 协助保护金沙萨机场,
    (d) 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以及保护欧盟刚果(金)部队的装置,
    (e) 采取有限度的行动,以便撤出处境危险的人员;
    9. 注意到欧洲联盟在接获秘书长的请求时,才会作出投入欧盟刚果(金)部队以执行上文第8段所述任务的决定,或在紧急情况下,同联刚特派团密切磋商后,才会作出投入欧盟刚果(金)部队以执行上文第8段(b)、(c)、(d)和(e)分段所述任务的决定;
    10. 决定第1493(2003)号决议第20段和第1596(2005)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专门用以支助欧盟刚果(金)部队或供其使用的军火和有关物资的补给以及技术训练和援助;
    11. 欧洲联盟和秘书长确保在筹建欧盟刚果(金)部队期间和部队执行任务期间密切合作,直至部队全部撤离;
    12. 敦促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欧洲联盟在上文第6段所指欧盟刚果(金)部队先遣人员进行部署前,缔结部队地位协定,并决定在缔结这一协定以前,欧洲联盟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应将2000年5月4日联刚特派团的部队地位协定,比照适用于欧盟刚果(金)部队,包括可能提供部队的第三国;
    13. 所有会员国,尤其是刚果民主共和国近旁的会员国,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协助快速部署欧盟刚果(金)部队,尤其是确保部队人员以及部队公务专用的装备、辎重、补给和其他物品,包括车辆和备件,自由和不受阻碍地迅速调往刚果民主共和国;
    14. 授权联刚特派团根据其能力,在偿还费用基础上,为欧盟刚果(金)部队提供一切必要的后勤支助;
    15. 欧洲联盟定期向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安全理事会报告欧盟刚果(金)部队执行任务的情况;
    16. 呼吁刚果所有各方确保即将举行的总统和立法选举以和平、透明、自由和公平的方式进行,以表明它们全心全意致力于民主进程;
    17. 又呼吁刚果民主共和国政府竭尽全力,确保按独立选举委员会的时间表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
    18.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421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