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57(2006)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58(2006)号决议
2006年2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537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59(2006)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海地的各项决议,尤其是第1608(2005)1576(2004)1542(2004)号决议,以及安理会主席的相关声明,
    重申对海地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
    祝贺海地人民于2006年2月7日成功举行海地第一轮选举,并赞扬海地当局、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美洲国家组织以及相关的国际利益有关者为此而作的努力,
    欣见海地政治进程迄今取得的进展,并敦促所有海地人继续参加这一进程并和平地接受选举结果,
    重申联海稳定团在包括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内的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在支助海地全国选举以及定于2006年4月30日举行的市政和地方选举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期待当选总统早日宣誓就职,并强调在总统就职后,全国和解、包容和政治对话对于海地政治、社会和经济的长期稳定依然至关重要,
    认识到新政府的成立将是一个重要事件,标志着国际社会在海地的工作翻开新的篇章,
    强调安全、法治、政治和解以及经济与社会发展依然是海地稳定的关键所在,
    强调安全依然是完成选举进程的基本要素,并呼吁海地人放弃一切形式的暴力,
    表示全力支持联海稳定团努力继续协助海地当局确保选举后有安全、稳定的环境,
    强调海地民主体制的巩固将对实现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联海稳定团和国际社会应继续协助建设国家和地方当局与机构的能力,
    确认法治与尊重人权是民主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重申联海稳定团在这方面的任务,并呼吁海地当局在所有法治领域开展全面改革,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
    吁请联海稳定团和海地国家警察(国家警察)加强协调,与其他国际利益有关者合作实施国家警察的改革,并尽快完成安理会第1608(2005)号决议所要求的总体改革计划,
    鼓励联海稳定团进一步探索各种可能性,为司法和惩罚教养系统的改革和现代化及强化该系统提供更多支助,包括向法治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援助,
    强调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工作迅速取得进展的重要性,
    欢迎将《临时合作框架》延期至2007年12月,敦促海地当局与所有相关的国际利益有关者密切合作,继续在执行《临时合作框架》方面取得进展,并重申国际社会承诺向海地人民提供长期支持,包括助其实现并维持稳定以及消除贫穷,
    确认在支付所认捐援助款方面迄今取得的进展,并鼓励国际金融机构和捐助者继续迅速支付认捐款,
    指出海地人民必须为实现稳定、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法律和秩序承担责任,
    回顾安理会第1608(2005)号决议第3段,
    认定海地局势继续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如第1542(2004)号决议执行部分第7段第一节所述采取行动
    1. 决定第1608(2005)号第1542(2004)号决议规定的联海稳定团的任务期限延长至2006年8月15日,并打算继续延长;
    2. 欣见2006年2月2日秘书长的报告(S/2006/60),并支持其中的建议;
    3. 秘书长在海地选举进程结束后,在酌情与海地当选政府磋商的基础上,就新政府就职后是否调整联海稳定团的任务,尽快向安理会提出报告,包括就联海稳定团如何支持改革和强化主要机构提出建议;
    4.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5372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