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632(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633(2005)号决议
2005年10月21日安全理事会第5288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634(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科特迪瓦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并回顾睦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原则的重要性,
    回顾安理会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经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的科特迪瓦问题国家元首会议核可的协定(《利纳-马库锡协定》)(S/2003/99),2004年7月30日在阿克拉签署的协定(《阿克拉协定三》),以及2005年4月6日在比勒陀利亚签署的协定(《比勒陀利亚协定》),
    重申《利纳-马库锡协定》、《阿克拉协定三》和《比勒陀利亚协定》仍是和平与持久解决科特迪瓦危机的适当框架,
    注意到2005年10月6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第40次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决定”)(S/2005/639),
    又注意到设立了一个部长级国际工作组(“国际工作组”),并注意到国际工作组代表(“调解小组”)进行的日常调解工作,
    听取了2005年10月13日尼日利亚部长、代表非洲联盟的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事务专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选举事务高级代表通报的情况,
    严重关切科特迪瓦危机持续不已,局势有所恶化,
    重申坚决谴责在科特迪瓦境内发生的一切侵犯人权行为,
    认定科特迪瓦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赞扬非洲联盟,尤其是担任非洲联盟主席的尼日利亚总统奥卢塞贡·奥巴桑乔和担任非洲联盟调解人的南非共和国总统塔博·姆贝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和该区域领导人继续作出努力,促进科特迪瓦的和平与稳定,并重申全力支持这些努力;
    2. 又赞扬秘书长特别代表皮埃尔·肖里先生和选举事务高级代表安东尼奥·蒙泰罗先生作出的不懈努力,重申全力支持这些努力,包括支持选举事务高级代表所发挥的仲裁和认证作用;
    3. 重申赞同西非经共体及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关于洛朗·巴博总统的任期于2005年10月30日结束、但不可能按预定日期举行总统选举的意见,以及和平与安全理事会的决定,包括关于巴博总统应自2005年10月31日起留任国家元首、但为期不超过12个月的决定,并要求签署《利纳-马库锡协定》、《阿克拉协定三》和《比勒陀利亚协定》的所有各方以及科特迪瓦所有有关各方毫不拖延地予以全面执行;
    4. 支持成立部长级国际工作组和调解小组,秘书长特别代表应担任这两个小组的共同主席,敦促国际工作组尽快举行会议,并申明根据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0段第(六)项的规定,国际工作组秘书处应由联合国负责协调;
    5. 敦促非洲联盟主席、西非经共体主席和非洲联盟调解人立即与科特迪瓦所有各方进行磋商,以确保根据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0段第(二)项的规定,至迟于2005年10月31日任命一名签署《利纳-马库锡协定》的科特迪瓦所有各方均可接受的新总理,并在整个过程中与秘书长保持密切联系;
    6. 表示全力支持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0段第(三)项的规定,其中强调各部长应对总理负责,总理对内阁行使全权;
    7. 重申必须让所有部长都充分参与民族和解政府的工作,2004年5月25日安理会主席的声明(S/PRST/2004/17)已着重指出这一点,因此认为,如果某一部长没有充分参与民族和解政府工作,其职务应由总理担任,并国际工作组密切监测这方面的情况;
    8. 强调总理必须拥有《利纳-马库锡协定》规定的一切必要权力,掌管政府一切财政、物资和人力资源,尤其是在安全、国防和选举事项方面,确保政府的有效运作,保证科特迪瓦全境的安全及行政和公共服务的重新部署,领导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复员方案)及解除民兵武装和解散民兵的行动,确保身份查验进程和选民登记的公正性,进而在联合国的支持下组织自由、公开、公正和透明的选举;
    9. 吁请科特迪瓦所有各方确保总理拥有上文第8段所述的一切权力和资源,在执行职务时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或困难;
    10. 国际工作组根据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0段第(三)和第(五)项的规定,核实总理确拥有上文第8段所述的一切必要权力和资源,总理在执行职务时遇到任何障碍或困难,立即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并查明应对此责任者;
    11. 邀请国际工作组,考虑到国民议会的任期将于2005年12月16日结束,酌情协同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1段所指的全国对话论坛,与科特迪瓦所有各方进行磋商,以期确保科特迪瓦各机构在该国举行选举之前正常运作,并随时向安全理事会及和平与安全理事会通报这方面的情况;
    12. 赞同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9段的意见,认为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加速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阿克拉协定三》和《比勒陀利亚协定》的某些规定,尤其是推动复员进程,解散民兵和解除民兵武装,为举行自由、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选举创造条件,包括进行身份查验和选民登记;
    13. 为此国际工作组与科特迪瓦所有各方进行磋商,尽快起草一份路线图,以期尽快且至迟于2006年10月31日举行自由、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选举,路线图尤应处理下列事项:
    (a) 根据上文第5段的规定任命新总理,
    (b) 解决上文第12段所指的各项未决问题,并在这方面回顾,根据2005年5月14日在亚穆苏克罗签署的全国解除武装、复员、复员援助和重返社会方案的规定,同时开展身份查验进程和部队进驻营地的行动,将会更快地创造条件,举行自由、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选举;
    14. 要求新生力量毫不拖延地着手实施复员方案,以利于在全国境内恢复国家权力、实现国家统一和尽快组织选举;
    15. 申明还必须毫不拖延地启动身份查验进程;
    16. 要求科特迪瓦所有各方停止在电台和电视广播及任何其他媒体中煽动仇恨和暴力;
    17. 又要求立即解除全国境内民兵的武装并将其解散;
    18. 回顾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5和第7段,并要求科特迪瓦所有各方不要使用武力和暴力,包括对平民和外国人使用武力和暴力,不要进行任何形式的扰乱性街头抗议;
    19. 敦促科特迪瓦邻国防止任何战斗人员或军火越界进入科特迪瓦;
    20. 重申严重关切在科特迪瓦境内发生的一切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并敦促科特迪瓦当局毫不拖延地对这些行为进行调查,以杜绝有罪不罚现象;
    21. 谴责对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人员进行的重大袭击,以及限制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行动自由的种种不可接受的障碍,要求科特迪瓦所有各方对联科行动和法国部队的行动给予充分合作,尤其是保证其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在科特迪瓦全境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申明不会容忍限制他们的行动自由或使他们无法全面执行任务的任何障碍;
    22. 注意到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3段,回顾2005年10月14日安理会主席的声明(S/PRST/2005/49)和安理会在2005年6月24日第1609(2005)号决议,包括其中第4、5和6段所作的决定,表示打算根据科特迪瓦的局势,至迟于2006年1月24日联科行动任期结束时,审查联科行动的兵力;
    23. 回顾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决定第12段,并回顾安理会支持2004年11月15日第1572(2004)号决议第9和第11段规定的各项措施,重申安理会随时准备采取这些措施,制裁阻挠实施尤经上文第13段所述路线图规定的和平进程的人、被认定应对科特迪瓦境内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负责的人、公开煽动仇恨和暴力的人、或被认定违反军火禁运的人或实体;
    24. 敦促应收到调解小组定期报告的国际工作组和2004年11月15日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制裁委员会密切评估和监测在处理上文第14至第18段所述问题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就此采取后续行动;
    2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288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