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585(2005)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586(2005)号决议
2005年3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5139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587(2005)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其以往关于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间局势的各项决议和声明以及其中所载的各项要求,尤其包括2004年9月14日第1560(2004)号决议,
    强调坚决致力于通过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发挥作用等途径支持和平进程,并坚决致力于全面迅速地执行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两国政府(下称“双方”)于2000年12月12日签署的《全面和平协定》和此前2000年6月18日的《停止敌对行动协定》(分别为S/2000/1183和S/2000/601,以下合称《阿尔及尔协定》),以及双方依照《阿尔及尔协定》接受为最终和具有约束力的边界委员会2002年4月13日《划界裁定》(S/2002/423),
    欢迎秘书长确定埃厄特派团一直有能力维护临时安全区的完整,
    埃塞俄比亚军队最近在临时安全区的邻接区高度集结表示关注,
    回顾埃塞俄比亚与厄立特里亚之间的边界如不全部标定,就不可能实现双方间以及该地区的持久和平,
    严重关切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2005年2月24日提交的第十六次工作报告指出边界标定工作缺乏进展,委员会因此决定立即采取步骤关闭其实地办事处,
    埃塞俄比亚仍拒绝边界委员会裁定中的大部分内容以及目前不与边界委员会合作,包括拒绝参加2005年2月22日的会议表示关注
    厄立特里亚继续拒绝同秘书长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问题特使接触表示失望,而特使的斡旋是双方推进和平进程的具体机会,
    回顾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近来有所增加,需要以最有效的方式分配维持和平资源,并在这方面回顾,标界进程的拖延造成了额外负担,
    欢迎厄立特里亚无条件接受边界委员会的裁定,
    欢迎埃塞俄比亚2004年11月25日提出的五点建议,
    审议了秘书长的报告(S/2005/142),并欢迎其中提出的意见,
    1. 决定将埃厄特派团目前的任务期限延长到2005年9月15日;
    2. 吁请双方不在临时安全区的邻接区增派部队,认真考虑将部署的部队人数恢复到2004年12月16日的水平,并更广泛而言,不再威胁针对对方使用武力;
    3. 吁请双方在埃厄特派团执行任务时迅速给予全面合作,确保埃厄特派团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并立即无条件地消除对埃厄特派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充分自由行动设置的一切限制和障碍;
    4. 注意到埃厄特派团同双方的关系在某些方面出现的积极进展,在这方面敦促厄立特里亚与埃厄特派团协商,立即采取步骤,开通亚的斯亚贝巴与阿斯马拉之间的直飞航班;又吁请厄立特里亚重新开放阿斯马拉至巴伦图的公路;
    5. 强调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应承担执行《阿尔及尔协定》和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裁定的主要责任,并吁请双方显示领导能力,通过政治对话以采取进一步建立信任措施等途径,实现两国关系的全面正常化,并充分利用边界委员会这一现有框架,巩固迄今取得的进展;
    6. 再次吁请双方迅速与边界委员会全面合作,通过由埃塞俄比亚完成任命实地联络官等方式,为迅速开展标界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7. 吁请埃塞俄比亚不加任何先决条件地开始实施标界,为此采取必要步骤,使委员会能够全面迅速地标定边界;
    8. 表示关注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境内人道主义状况的恶化及其可能对和平进程产生的影响,吁请会员国继续为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境内的人道主义行动提供迅速和慷慨的支助;
    9. 重申全力支持秘书长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问题特使劳埃德·阿克斯沃西通过开展斡旋,努力推动执行《阿尔及尔协定》、边界委员会的裁定及推动两国外交关系正常化,并强调这项任命并不构成一种替代机制;
    10. 吁请厄立特里亚接受秘书长的斡旋并与他的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问题特使合作;
    11. 吁请《阿尔及尔协定》各见证方发挥更加协调积极的作用,推动全面执行协定;
    12. 决定继续密切监测双方为履行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和《阿尔及尔协定》规定的义务而采取的步骤,包括通过边界委员会采取的步骤,并审查对埃厄特派团的任何影响;
    13. 秘书长继续密切监测有关局势,根据和平进程取得的进展和对埃厄特派团作出的调整,审查该特派团的任务;
    14.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5139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