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63(2003)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64(2003)号决议
2003年2月4日安全理事会第4700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65(2003)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对科特迪瓦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统一的坚定承诺,
    回顾睦邻关系、互不干涉和区域合作等原则的重要性,
    回顾2002年9月29日在阿克拉召开的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首脑会议作出在科特迪瓦部署一支维持和平部队的决定,
    还回顾安理会完全支持西非经共体为促进和平解决冲突所作的努力,并赞赏非洲联盟为达成解决所作的努力,
    欢迎科特迪瓦各政治力量应法国的邀请于2003年1月15日至23日在利纳-马库锡举行了圆桌会议,和2003年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举行了关于科特迪瓦问题的国家元首会议,
    欢迎在达喀尔举行的西非经共体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第二十六届常会于2003年1月31日发表的公报,以及非洲联盟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机制中央机关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一级召开的第七届常会于2003年2月3日发表的公报,
    注意到对科特迪瓦的稳定存在各种挑战,并断定科特迪瓦局势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1. 赞同2003年1月24日科特迪瓦各政治力量在利纳-马库锡签署并由国家元首会议通过的协定(S/2003/99)(“《利纳-马库锡协定》”),并呼吁科特迪瓦所有政治力量毫不拖延地充分执行该协定;
    2. 注意到《利纳-马库锡协定》有关组成民族和解政府的规定,并呼吁科特迪瓦所有政治力量与总统和总理合作,争取建立一个平衡和稳定的政府;
    3. 又注意到《利纳-马库锡协定》规定设立一个监测委员会,呼吁该委员会所有成员密切监测遵守协定的情况,并敦促所有派别与委员会充分合作;
    4. 感谢秘书长为顺利举行这些会议发挥的关键作用,并鼓励他继续促进科特迪瓦危机的最后解决;
    5. 秘书长根据科特迪瓦各政治力量圆桌会议和关于科特迪瓦问题的国家元首会议的请求,尽早向安理会提出联合国如何充分支持《利纳-马库锡协定》执行工作的建议,并宣布准备根据这些建议采取适当措施;
    6. 欢迎秘书长打算任命驻在阿比让的科特迪瓦问题特别代表,并请他尽快这样做;
    7. 谴责2002年9月19日以来在科特迪瓦发生的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强调必须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敦促包括政府在内的所有各方采取一切必要步骤防止新的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事件,特别是侵害不论原籍何地的平民的事件;
    8. 欢迎部署西非经共体部队和法国部队以帮助和平解决危机,特别是执行《利纳-马库锡协定》;
    9.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按照关于科特迪瓦问题的国家元首会议结论第14段中的建议(S/2003/99),授权根据第八章参加西非经共体部队的会员国和向它们提供支助的法国部队采取必要步骤保证其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在不损害民族和解政府职责的情况下使用他们拥有的手段,保护其行动区内受到人身暴力直接威胁的平民,此项授权为期六个月,随后安理会将根据下文第10段所述报告评估局势并决定是否延长授权;
    10. 西非经共体部队指挥部和法国,通过秘书长,向安理会定期报告各自任务执行情况的所有方面;
    11. 吁请科特迪瓦的所有邻国支持和平进程,防止可能破坏科特迪瓦的安全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特别是武装团伙和雇佣军的越境活动和在该区域非法贩运及扩散军火,包括小武器和轻武器;
    12.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700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