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52(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53(2002)号决议
2002年12月24日安全理事会第468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54(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以往关于阿富汗问题的各项决议,
    又重申对阿富汗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以及对该区域各地和平与稳定的坚定承诺,
    确认在2004年民主选举之前,过渡当局是阿富汗唯一合法的政府,并重申坚决支持全面执行《关于在阿富汗重建永久政府机构之前的临时安排的协定》(《波恩协定》),
    重申坚决致力于协助过渡当局努力确保阿富汗全体人民的安全、繁荣、容忍和人权得到尊重,并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贩毒活动,
    1. 欢迎并赞同2002年12月22日阿富汗过渡当局与中国、伊朗、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阿富汗邻国政府在喀布尔签署的《喀布尔睦邻友好关系宣言》(S/2002/1416);
    2. 呼吁所有国家尊重该《宣言》并支持执行其各项规定;
    3. 秘书长在关于阿富汗的定期报告中酌情向安理会报告该《宣言》的执行情况,包括各签署方提供的信息;
    4. 决定继续处理此案。

    第4682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