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437(2002)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8(2002)号决议
2002年10月14日安全理事会第462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439(2002)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重申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安理会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2001年9月28日第1373(2001)号决议,
    重申必须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一切手段打击恐怖主义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的威胁,
    1. 最强烈地谴责2002年10月12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发生的造成如此多人伤亡的炸弹攻击,以及最近在各国发生的其他恐怖主义行为,并认为这种行为,如同任何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
    2. 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人民以及炸弹攻击的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
    3. 敦促所有国家按照第1373(2001)号决议规定的义务紧急齐心协力,与印度尼西亚当局合作并酌情提供支持和协助,以查明这一恐怖主义攻击的行凶者、组织者和发起者并绳之以法;
    4. 表示下定决心按照《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职责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第462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