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39(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40(1999)号决议
1999年5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4004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41(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所有有关决议和主席声明,
    审议了秘书长1999年5月6日关于塔吉克斯坦局势的报告(S/1999/514),
    重申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其边界不可侵犯的承诺,
    欢迎塔吉克斯坦和平进程取得进展以及塔吉克斯坦政府和塔吉克联合反对派之间切实维持停火,同时强调需要作出更多努力,使各项协定和决定变成具体行动,并处理许多未决问题,
    又欢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和民族和解委员会(和委会)领导人重新努力推进和加快执行《关于在塔吉克斯坦建立和平和民族和睦的总协定》(S/1997/510),这已助成在军事和政治问题两方面取得进展,
    还欢迎联合国塔吉克斯坦观察团(联塔观察团)与当事双方保持密切接触,并与独立国家联合体集体维持和平部队(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俄罗斯边防部队和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特派团保持合作联络,
    赞赏地注意到保证国和国际组织联络小组继续为和平进程作出贡献,尤其是定期同和委会举行联席全体会议,审查《总协定》的执行进度,
    欢迎塔吉克斯坦总体局势保持相对平静,安全情况比前改善,同时注意到该国一些地区局势仍然紧张,
    确认国际社会的全面支持对于塔吉克斯坦和平进程取得积极成果仍然至关重要,
    1. 欢迎秘书长1999年5月6日的报告;
    2. 呼吁双方加快充分、次第和平衡地执行《总协定》,尤其是《军事问题议定书》(S/1997/209,附件二),并且为1999年举行修宪公民投票以及及时举行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创造条件,并鼓励和委会加紧努力,在全国各政治力量间开展广泛对话,以恢复和加强塔吉克斯坦国内的和谐;
    3.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联塔观察团全体人员的工作,鼓励他们继续协助双方执行《总协定》,注意到各外地办事处的重新开放应能加强观察团在这方面的工作,强调必须使观察团得到所需人员和财政支助,并秘书长继续考虑确保联塔观察团在执行《总协定》方面发挥全面、积极作用的办法;
    4. 鼓励欧安组织按《总协定》的要求,在有关宪政改革、民主化和选举的问题上继续同联合国密切合作;
    5. 支持联络小组促进执行《总协定》的积极政治工作,并认为联络小组举行一次外交部长级会议将能进一步推动和平进程;
    6. 欢迎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继续作出贡献,与有关各方协调,协助双方执行《总协定》;
    7. 呼吁双方进一步合作,确保联合国人员、独联体维持和平部队和其他国际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提醒双方,国际社会为塔吉克斯坦调动和继续提供援助的能力是与这些人员的安全挂钩的;
    8. 呼吁各会员国和其他有关方面作出自愿捐助,以启动复员项目和支持选举,并迅速、慷慨地响应1999年关于塔吉克斯坦的机构间联合呼吁;
    9. 决定将联塔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延长6个月,至1999年11月15日为止;
    10. 秘书长随时向安理会通报所有重大事态发展,并请他在本决议通过后3个月内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11.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4004次会议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