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224(1999)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225(1999)号决议
1999年1月28日安全理事会第3972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226(1999)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所有有关决议,尤其是1998年7月30日第1187(1998)号决议,以及1998年11月25日的主席声明(S/PRST/1998/34),
    审议了秘书长1999年1月20日的报告(S/1999/60),
    注意到1999年1月22日格鲁吉亚总统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S/1999/71,附件),
    深切关注冲突区局势仍然紧张和不稳定,有恢复战斗的危险,
    又深切关注在争取全面解决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冲突方面仍然陷入僵局,
    在这方面欢迎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和独立国家联合体集体维持和平部队(独联体维和部队)对稳定冲突区局势所作的贡献,注意到联格观察团和独联体维和部队在各方面都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并强调它们在执行各自任务时必须继续密切合作和协调,
    回顾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里斯本首脑会议关于格鲁吉亚阿布哈兹局势的结论(S/1997/57,附件),
    重申双方必须严格尊重人权,表示支持秘书长努力设法改善双方对人权的尊重,作为谋求全面政治解决的工作的组成部分,并注意到格鲁吉亚阿布哈兹的联合国人权办事处工作的发展,
    1. 欢迎秘书长1999年1月20日的报告;
    2. 表示关注在双边接触和1998年10月16日至18日关于建立信任措施的雅典会议之后,双方未能就安全和不使用武力、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返回以及经济重建问题达成协议,并促请双方为此恢复双边谈判;
    3. 要求双方扩大对联合国领导的和平进程的承诺,继续寻求和进行对话,扩大各个级别的接触,并且立即表现出必要的意志,以便在谈判的关键问题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并强调双方必须及早达成充分尊重格鲁吉亚在国际公认疆界内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全面政治解决,包括解决阿布哈兹在格鲁吉亚国内的政治地位问题;
    4. 在这方面强调,国际社会协助双方的意愿和能力,取决于双方通过对话和相互让步来解决冲突的政治意志,并取决于双方本着诚意、迅速采取具体措施,促成冲突的全面政治解决;
    5. 强烈支持秘书长及其特别代表,在俄罗斯联邦作为调解者以及秘书长之友小组和欧安组织的协助下,为防止冲突和重新推动联合国领导下和平进程范围内的谈判以实现全面政治解决而继续作出的努力,在这方面,并欢迎秘书长打算提议加强联格观察团的文职部门;
    6. 要求双方严格遵守1994年5月14日《关于停火和部队隔离的莫斯科协定》(S/1994/583,附件一)以及不使用武力和只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的一切义务,并呼吁双方表现出更大的决心和意愿使联合调查组发挥功能;
    7. 表示继续关注最近由于1998年5月的敌对行动而造成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情况,重申不能接受冲突所造成的人口变化,受冲突影响的所有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按照国际法和1994年4月4日关于难民和流离失所者自愿回返的《四方协定》(S/1994/397,附件二),有在安全条件下返回家园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呼吁双方紧急解决这个问题,议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行使无条件返回权者的安全;
    8. 在这方面,欢迎秘书长的特别代表作为起步,努力促成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安全回返加利地区,并呼吁双方为此恢复和加强双边对话;
    9. 谴责武装集团进行的包括继续布雷在内的活动,危害平民百姓、阻碍人道主义组织的工作和严重推迟加利地区局势的正常化,并指责双方没有认真努力制止这些活动;
    10. 重申要求双方立即采取坚决措施制止这种行为,确保所有国际人员的安全环境显著改善,并欢迎在这方面采取的初步步骤;
    11. 又重申深切关注联格观察团的安全,欢迎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并秘书长经常审查联格观察团的安全情况;
    12. 决定将联格观察团的任务期限延长一段新的期间,至1999年7月31日止,但独联体维和部队的任务或驻留如有任何变更,则需由安理会审查联格观察团的任务;
    13. 秘书长继续将情况定期通报安理会,并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三个月后报告格鲁吉亚阿布哈兹的局势;
    14. 表示打算在观察团本期任务终了时,参照双方为实现全面解决而采取的步骤,对观察团进行一次彻底审查;
    1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3972次会议一致通过。